正文

第44节:人性之辩 尽心之说(3)

孟子传 作者:曹尧德


“大体与小体的关系又是如何呢?”

“人对于身体之每一部分,均爱护,都保养,哪怕是一尺一寸之肌肤。考察其护养得如何,标准只有一个,即视其注重身体的哪一部分。如前所述,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便是人除小体之外还有大体,切不可以小害大,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君子。今有一园艺师,舍梧桐楸树而不栽,却在精心培植荆棘,此必为贱园艺师。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者,人必嗤之;只讲究饮食而不培养四德者,人必贱之,因其养小以失大也,如此一来,则人无异于禽兽。但小体亦并非无关紧要,无口腹之欲则无七尺之躯,躯体不存,则何言仁义礼智四德?结论是:人之生物性受其社会性制约,生物性只有服务于社会性,口腹之欲方有意义,否则,人则必将退化为动物,后果不堪设想!……”

“仁义礼智四德间的关系如何呢?”

“仁乃安宅,系安身立命之所,为四德之根本;义系行仁之要路,仁之外向表现,是仁的实践;礼为行仁之准则,居仁行义以礼为准,不可缺礼,亦不可越礼;智则于纷杂的社会实践中明辨是非,判断何为仁义,执著追求,锲而不舍。”

除了隆重的演讲,孟子一般习惯于讲短话,办实事,今天可谓是长篇大论了。他似乎有些口干舌燥,呷了口茶,站起身来在室内踱步,眉宇紧锁,看得出,他正在苦苦地思索着如何将这些抽象的道理讲得更加深入浅出。突然,他眉心舒展,额头光亮,双目炯炯,兴奋地说道:“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倘二者不可同时得到,取熊掌而舍鱼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倘二者不能同时得到,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且偷生之事。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祸患有所不避。倘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可用也?倘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避患者,何不可为也?然而,有些人由此而行可以获生,却不肯为;由此而行可以避患,却不去干,由此观之,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失罢了。一筐饭,一碗汤,得之则生,不得则死,呼喝着与人,过路之饥者不受;以脚踏过再与人,乞丐不屑取也。然而有人于万钟俸禄面前,不问合礼义否而受之。万钟之俸对我何益?为着住宅之华丽,妻妾之侍奉和我所结交之贫者感戴我吗?过去宁死不受,今为住宅之华丽而受之;过去宁死不受,今为妻妾之俸而受之;过去宁死不受,今为所识之贫者感戴而受之,这叫做丧失其本性。”

孟子慷慨陈辞,激情奔放,像大河东去奔腾的浪涛。他右手挥舞,不断地在室内走来走去,像在表明自己的心迹,似在与人辩理。万章是孟子的得意高足,常跟老师单独相处,但孟子今天的举止言行,却是他以往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他从老师昂首挺立的形象,想到了岿然不动的泰山。他从老师那宽阔明亮的前额,想到了无边无垠的海洋,那浩淼澎湃的滔天巨澜,正是老师博大胸襟中的知识和学问。他从老师那犀利的目光,想到了漫漫长夜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他为自己能得到这样一位老师的教诲而骄傲和自豪,他为自己的幸运而幸福。

不久,因利渠畔发生了一件有口皆碑的事情。张仁举黄昏赶路,忽闻林中有少女的呼救声,循声赶去,见一歹徒浑身赤裸裸的一丝不挂,手持明晃晃的匕首,双目射出了两道凶光,正向那缩着一团、颤若筛糠的少女逼去。他高喝一声:“好一个歹徒,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行此不义之举!”同时甩掉了包裹,扑向了歹徒,搂住他的腰:“姑娘,快跑!……”

姑娘是逃跑了,免遭一场浩劫。张义举乃一介文弱书生,怎能斗得过手持利刃的歹徒,被活活杀死在黑松林里。

孟子抓住这一活生生的教材,对弟子们进行了“舍生取义”的教育。

恰在这时,告子来邹访问,会见了孟子。这是一位年逾花甲的老者,兼治儒墨之道,云游天下。他身材魁伟,耳不聋,眼不花,腰不弯,精神矍铄,举止文雅,颇有学者之风。孟子对他很是恭敬与尊重,设宴款待,陪其游峄山,观泗水,与之探讨学问。二人毕竟是道不同,故交谈中时常争辩,争辩得最激烈的便是人性问题。

一次,告子说:“人性犹如杞柳,义理犹如杯盘;将人性纳于仁义,犹如以杞柳制成杯盘。”

孟子反问道:“子顺杞柳之性制成杯盘,抑或毁伤杞柳之性制成杯盘呢?如毁伤杞柳之性制成杯盘,则亦毁伤人之本性后纳于仁义吗?”

“这个?……”告子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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