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生时代起我就一直很喜欢天才这个字眼。自从读了龙勃罗梭意大利犯罪学心理学鼻祖,认为罪犯在骨骼、颅骨等生理特征上就和常人不同。和叔本华的天才论之后,就暗地里在人群中寻找能配得上称为天才的人,结果一直都没发现。进入高中以后,有个教历史的谢了顶的年轻教师,据说能够背得下全校学生姓名以及来自哪个初中,我怀疑这就是天才,因此特别留心这个人,结果发现他的课上得一团糟。后来才知道,记住学生和来自初中的名称是他唯一引以为傲的地方。据说为了记住这些,他几乎是呕心沥血,耗去了他大量的精力。
现在,我就坐在青扇对面和他说话,他的骨架、头型、瞳人以及说话的声调都和龙勃罗梭、叔本华描述的天才的特征非常相似。仔细想了想,似乎确实如此:苍白消瘦、短小精悍,说话时带有鼻音。
酒过三巡后,我问起了青扇:“你刚才说你没有职业,那你究竟研究些什么呢?”
“研究?”青扇像一个顽皮的小孩一样,缩起了颈子,睁大的眼睛骨碌骨碌直转。
“你是说研究什么?我这人讨厌做研究,那不过是些拾人牙慧,给别人修修补补的活儿对吧?我是要独创一派。”
“独创什么?搞发明?”
青扇咯咯地笑了起来,脱掉黄色的夹克衫,里面只剩了一件衬衫:“这非常有趣。对,就是一种发明,发明无线电灯,世界上如果没有了电线杆的话,那就清爽多了。这对武打电影的外景拍摄也很有帮助,我是个演员,知道这一点。”
夫人两只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专注地仰望着他油油发光的脸。
“不行了,你已经喝醉了,总是乱说一气,真是麻烦哪!哎呀,你可别在意。”
“什么乱说一气,真是吵死人了!房东先生,我真的是个发明家,我一直在想人究竟搞些什么名堂才能出名,于是就想到了发明。听我说,坐过来点好吗?请听我讲,现在年轻人都得了一种'名人病',自暴自弃又有些自卑。当然你不算,假设你是一位飞行员,你会猜绕世界一周最快的纪录是多少?怎样?抱着必死的信念,闭上眼一直往西飞行,睁开眼睛时,就可以看到层峦叠嶂的群山。结果对你这个整个地球的幸运儿来说,不过才花了三天的时间而已。怎么样?还想当飞行员吗?是不是觉得也没什么意思?最终结果也还不过是个窝囊废而已。呵呵呵,哎呀,对不起,真是抱歉。这样都不行的话,那干脆去犯罪好了。这样干一票,要做得非常漂亮,因此这次谁都得亲自上阵,精打细算一番,最好是搞些像杀人越货之类的大案为妙。你大可放心好了,什么?你担心会被发现?只要一过法律时效期,立刻就声名鹊起了。于是你便大受欢迎起来,但是,这和那些只需三天的飞行相比,需得有十年的耐力,估计不太符合现代人。好的,那么我就再教你一些适合你的比较稳妥的方法,像你这种安分守己,但是有些好色的人来说,搞些花边新闻,就可以扬名全村。跟别人老婆私奔怎样?”
我倒是做什么都可以,突然觉得青扇在喝醉的时候很好看。这是张不同寻常的脸,我突然想起了普希金,难怪以前一直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现在终于确定是像在贺卡专卖店里所见过的普希金的样子,长着一双清秀的眉毛,以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的苍白的面孔。
我已经喝得烂醉如泥,最后还是拿出了怀里的代金券,到荞麦面馆去换了酒。接着又更加纵饮起来,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双方都已经豁出去了,等不及以后慢慢道来,希望就在此时能够更加了解对方。甚至逢场作戏地屡屡感谢对方,觥筹交错之后,转眼间,女主人已经不在了,大概她已经睡下了吧。我觉得现在非得回去不可了,于是握手道别。
“我很欣赏你这人!”我说。
“我也很欣赏你。”青扇回答道。
“那太好了,万岁!”
“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