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所说,担神舆的人们,以为他们是依神的灵而行动的,——(神道的神,有种种性情,所以他们大概是依粗烈的灵而行动着的吧),所以把它前推后拉,左右搖摆,是表示神在检查前后左右的家的意思。神在查看信男信女的心,是不是真的纯正,又在决定有没有给与警告,或施以惩罚的必要。担的人,只要神叫他们到甚么地方去,他们就带神到甚么地方去,——必要时冲过坚固墙壁也要去。因此,倘若神舆撞上了一家,就表示神对那家生着气。只碰一碰门口的帘子,也是一样。如果神舆撞坏了家的一部分,那就是重大的警告了。神有时要跑到家里面,破坏拦住他的一切东西也不管。这个时候,那一家的人,统统要从后门口逃出去,否则很糟,强暴的游行,高声如雷地闯进屋子里,将家中一切东西破碎,撞裂,毁坏,压扁,一直到神答应回到那条路上的原位置为止。
我曾经看过两处被破坏的地方。询问理由,才知这两处侵入,由团体的见解来说,在道德上都应该认为是正当的。第一家,曾经发生过欺骗事件,第二家,没有救助溺死者的遗族。第一个犯罪是法律上的,第二个是道德上的犯罪。乡村社会,除非是放火,杀人,盗窃等重大的犯罪,不将犯罪者交给警察。乡村是怕法律的,只要有别的方法,決不诉诸法律。这是古代的规约,封建政府曾经奖励维持这种习惯。守护神一旦发怒,便主张处罚或排斥这个犯罪者,这样一来,依封建的习惯,要犯罪者的全家族来负责任。被害者,若有这样的心思,可以诉诸新的法律。可以将破坏了他的家人的,拖到法庭,要求赔偿,因为近代的警察,并不为神道所左右。但除非是十分不懂事的人,不会为了团体的制裁,诉诸法律。因为这样的行动,本身就被当做习惯的重大破坏,而受非难。商谈的结果,如果证明是冤枉,那末团体随时肯下公平的判断。受了制裁的人,若想诉诸不依宗教的法律,以图报仇,那末同时也会想到将自己和自己的家族的家,及早搬到远远的地方,才是上策。
在旧日本,个人生活是放在二种宗教性支配之下的,这我们已经晓得了。一切个人的行动,给由一家或社会的祭祀而来的传统所规定,这种状态,开始于一定的文化成立的时候。我们又知道了团体的宗教,使人服从家的宗教。这个事实,只要记住这两种祭祀(团体和家族的)的基本思想,——即生者的幸福,靠着死人的幸福的思想,——是同一的,便决不会觉得希奇了。人们相信漠视家族的祭祀,会使灵发生恶意,而灵的恶意,会招致公共的不幸。祖先的灵,自配着自然,——火灾,洪水,疫病,饥馑等,是亡灵可以自由使用的报复手段。因此村中一个不虔敬的行为,也许会使全村遭遇不幸。所以一个社会(团体或一地方),关于各家庭维持孝道一事,认为对死者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