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曾是全国“超级美媚”冠军得主的小龙女因所谓的商业炒作而引起轩然大波――全面“炒作”进行时。
据悉,小龙女因当选“超级美媚”冠军而一直人气颇旺,全国各地都有她的“超级粉丝”。所以,为了热上加热,在四年一度的国际脚球赛进行的火热之时,小龙女也积极参加脚球评论。并将其评论发表于读者颇多的《中原体育报》上。
原本是展现自己除却歌唱以外其他才华的极好机会,可谁知在隔天的网上信息中,就有网友爆料,小龙女发表的脚球评论是抄袭《中原晚报》记者黄蓉的体育新闻稿,其中多处完全相同。 而且,让人震惊的是,小龙女的这片篇体育评论竟然找了十六个婆家,发表在了十六种不同的媒体报刊上。
这一消息在网上传开以后,遭到了小龙女“超级粉丝”团的围攻,并一度威胁揭露此事之人,在网络上、在娱乐界、在体育界,新闻界都造成了极大的反响,令小龙女在圈中又火了起来。
这究竟是蓄意的抄袭?还是故意的炒作?抑或是出于其他什么目的,着实让人困惑,对此,各界人士都有不同的看法:
小龙女的个人律师杨过说:“小龙女的行为实质上并不能构成抄袭,最多只能说是‘借鉴’,是一种文学上的共同借鉴,是不触犯任何法律条例的。”
文艺学资深教授郭靖发表评论说:“小龙女的这种行为毋庸置疑就是抄袭,非常明显的抄袭,有字对字的抄袭,而且也有思想上的抄袭,偷别人的文学风格,也偷别人的文字风格,是一种完全的抄袭行为。”
至于小龙女签约的“绝情谷经济公司”负责人李莫愁发表自己的意见:“小龙女发表体育评论的这次事件,完全是想抒发自己的个人看法,并没有其他复杂的想法,至于一些观点的雷同,也只能说是‘借鉴’,而不能说是抄袭。并且,这其中也是有一些商业手段的。希望,小龙女的粉丝能继续支持她!”
且东说寓:
世界杯开战了,球迷们沸腾了,娱乐圈的大小明星也坐不住了,纷纷借此机会大炒一笔,这个在博客里写我爱足球,那个对着媒体抒发对足球的激情,让这个本就炎热的夏天更加炎热。一个因独特的气质和富有磁性的嗓音走红的女歌手虽入娱乐圈的时间不长,资历颇浅,却也在经纪公司的授意下像模像样地写起了球评,还公开发表在发行量颇大的报纸上。
尽管各大娱乐媒体对此事大力报道,但除了该明星的粉丝,早已看惯媒体炒作伎俩的大众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看球的看球、八卦的八卦。然而,没过多久,就有人站了出来,指责该女星的球评实属抄袭之作,还摆出了被抄方――《某民晚报》。
这条消息,无异于一颗小炸弹,在被足球热盖住了风头的娱乐圈,引起了不大不小的关注,如媒体所愿,还真有不少人将目光从足球上移开,加入到对女星的品评中来。
抄袭之说最终不了了之了,虽然曾有较真儿的媒体记者拿着女明星不足600字的涉抄之文遍访知名律师,想搞清楚女明星的球评是否真的构成抄袭。人们在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说女明星抄袭和安排她写球评的性质一样,都是一种炒作的手段。
菜要炒才会熟,名要炒才能旺。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有名人的地方就有炒作。好事要炒,坏事更要炒,没有事情找出事来还要炒,只有炒出点什么爆料来公众才会注意到。于是大大小小的明星不管是不是出于本意都要或多或少地投身炒作,而炒作也成了他们工作的一部分。说白了,抄袭是丑闻,更是爆料,是知名度的提升,是曝光率的增加,是财源滚滚的前提,任何和娱乐圈有牵扯的人都会对此心领神会。
可怜那些为女明星抄袭事件大动肝火,甚至展开唇枪舌战的粉丝团和*团,在耗费了无数口水心情后才发现,纷纷扰扰的丑闻竟是从头到脚都安排好的一场闹剧。可叹抄袭事件以及类似事件的策划人,他们仅凭着小聪明就能将大众的感情玩弄于股掌,在明星的光环后坐收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