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可卿 一(2)

遗失在光阴之外 作者:黄孝阳


因为可卿的缘故,他与男孩子就玩得少,常与女孩儿厮混。他会跳房子,且跳得很好。这是女孩玩得最多的一种游戏。当时,粉笔还是奢侈品。一般就用树枝在湿地上画出一排排大大小小的格子,然后在最底下的格子里扔一块扁平状的石子,再屈起一只脚,金鸡独立,一边前进,一边把石块踢到正确的格子里,石子出界或跳错格子都算失败。但他跳不来橡皮筋,左脚老绊倒右脚,老跌狗吃屎。女孩们吃吃地笑。可卿也笑,手背掩住嘴,瘦削的肩头抖动着,单薄的身子嵌在一片蔚蓝里,像是要飘起来。他看傻眼,呆呆的。刻薄点儿的女孩吱吱喳喳:“癞皮狗,你看啥?”

他讪讪地退往一旁,继续垂头丧气地蹲着。他讨厌她们叫他癞皮狗,他生气地吐着唾沫,可他跟在可卿屁股后的样子确实就是一条癞皮狗。

可卿会玩很多游戏,可卿踢毽子,毽子就长她身上了。可卿嘴里小声地喊,两条长腿跟随着节奏分明的号子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他都担心可卿把她自己拧成麻花了,结果可卿连气都不喘,身子猛地凝住,右脚反踢,抬起,毽子稳稳地停在外脚背处,连汗都没多流一滴。所有的女孩都崇拜可卿,叫可卿姐姐。他不叫。他要娶可卿做老婆。

他对可卿说,你做我老婆吧。

可卿不理他,蹬进自家的屋。他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眼巴巴地跟过去。过一会儿,可卿端出盆清水,“哗啦”一下倒在被太阳晒得叽叽叫的水泥地面,水花溅了他一身。几只沿台阶缝隙正在兴高采烈搬运着苍蝇的蚂蚁狼狈不堪地在水洼里挣扎。可卿白了他一眼,腰肢一扭,又进了屋。他突然有了主意,血液顿时沸腾,一颗少年的心蓦然间已冒出几缕青烟,眼瞅天色尚早,脱鞋、光脚、飞快地跑,直奔后山早就发现的一个西瓜大的蜂巢处,根本没想到害怕,上树,解下上衣,脚勾牢枝丫,弯下身,嘴里吼了声,用衣服裹住蜂巢猛地一拽,抱紧,哧溜声从树上蹿落,沿山路往河流的方向狂跑,也不敢回头看,耳听见嗡嗡响的声音越来越近,一闭眼,跃入水底,扑通,这才感觉到皮肤是火烧火燎的疼。

那时已是黄昏。一轮火红的夕阳从层层叠叠的云嶂后露出灿烂的光芒,千万里流云皆被镂空,浓浓淡淡、深深浅浅,似狗似马似山峰似海水似火焰,眨眼间,这云已纵身投入风中,迎风展开。他的额头、胸口、手臂上肿起几处老大的包,里面似千万根钢针在扎。他倒吸几口凉气,骂过几声脏话,心中却得意,狂喜满满地溢出胸口。野蜂巢里有好多香甜的蜂蜜,手指拈起一点,放到嘴里,舌头要融化掉。他舍不得再吃下去,用瓦片盛好,小心翼翼地端。风吹起尘土,吹在路两边的灌木的叶子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这是一个黄金的世界。

他浑然不知自己走了狗屎运。那野蜂就算叮不死人,也足以让脑袋变成一颗猪头。他一瘸一拐再回到可卿家门口,稀释了蜜糖,用手指蘸着,趴在石阶上开始写字。

他写的是“我要娶可亲做老婆”。字写得不好,歪歪扭扭,“卿”字还写成“亲”,但没关系,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他的意思,连地上的蚂蚁也清楚。它们闻到甜香味,迅速从各个缝隙里钻出,很快就已浩浩荡荡,黑压压,排行纵列,首尾相接,顺着他在石阶上勾勒出来的字迹,奔跑、交谈、忙碌,就宛若一群世上最英勇的士兵,用鲜活的生命点燃汉字。

可惜没几人欣赏到他的杰作。没多久,在可痕“啧啧”的惊奇中——姐,外面好多蚂蚁!——可卿的小脸涨得通红,端出一盆清水,“哗啦”一下,让这几个他好不容易写出来的字一下子陷入灭顶之灾,然后用近似仇恨的目光牢牢地盯住他。如果说眼神可以杀人,他怕已被剁成无数碎块。

可卿只喜欢他哥哥。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还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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