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和猪精小刁(3)
致一九七五 作者:林白
对于小刁这样的好吃之徒,又没有经过自我克制的训练,是很容易被打倒的,比狗还容易。狗要骨头,猪则喜饭团,而饭团比骨头好找多了。
一九七五年,强暴女知青的事再也没有听说过了,那是要重判,要开公审大会,听说还要枪毙。在南流,那就是押到体育场,人头攒动,千夫所指,然后押到尤加利树林里,背对南流街,双膝跪下,后脑勺嘣的一枪,就玩完了。这样的傻瓜没人愿意干。如此看来,我们的贞洁不是因为小刁,而是因为李庆霖。由于李庆霖告御状,知青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重视,李庆霖,这个名字在一九七五年光辉灿烂,到现在仍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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