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说他是实验主义者。其实,他是一个实证主义者。他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基础是“事实”,是用“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方法去找出来的“事实”。这句傅斯年说的话,胡适引以为共鸣的佳句,其实就是他的夫子自况。问题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如果不能适可而止,可以演变成一个无止境、不知伊于胡底的历程。当然,找资料、作研究可以是一种让人乐在其中而不思蜀的乐趣,可以是一种让人可以心甘情愿地浑然忘却找资料只不过是研究过程的手段而已。胡适脍炙人口的考据癖,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考据的乐趣,郎格卢瓦(Charles-Victor Langlois)和塞诺博(Charles Seignobos)形容得最为生动。他们在其所合著的《史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Historical Studies)里说:就像集邮、益智拼图、拼字有其中的乐趣一样,考据学家也自有其辨伪、解谜、拆障之乐;不管多么钻牛角尖,问题越难,解决以后的成就感也就越大。他们用了一个法国考据家的话来形容这种乐趣:“是的,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雕虫小技。但世界上有多少其它的工作,它用来回报我们的辛劳的方式,是让我们常有机会狂呼:‘我找到了(Eureka)。’”
找资料、作考据与下诠释、作综合当然是相辅相成、不可须臾剥离的过程。然而,它们也同时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层次。用建筑来作比方,资料就是建材,诠释与综合的完成就是建成的房子。胡适当然很清楚他选建材的目的是为了盖房子。比如说,他在1920到1921年六个月的病中,开始对整理《诗经》产生兴趣。1921年春天,他认定研究《诗经》“必须下死工夫去研究音韵、训诂、文法,然后从死工夫里求出活见解来”。一直要到1922年8月间,他才又有时间重新拾起这个工作,兴致勃勃的他,连题目都订好了,就叫做《胡适诗经新解》,他认为至迟两年可成。然而,才不到半个月,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容易了:“研究一个字,其难如此……这部《诗经新解》真不知何日可成了。”他从这个经验悟出了一个道理:“从前我们以为整理旧书的事,可以让第二、三流学者去做。至今我们晓得这话错了。二千年来,多少第一流的学者毕生做此事,还没有好成绩;二千年的‘传说’(tradition)的斤两,何止二千斤重!不是大力汉,何如推得翻?何如打得倒?”
“大力汉”的胡适,一辈子发了好几次宏愿要把他的哲学史写完。到了1940年代,他已经改用中国思想史来称呼他未完的夙愿。我们从他写给王重民的信,可以知道他在搜集各类书籍,准备着手写他藏诸名山之作。他不但订好了两汉、三国为《中国中古思想史》的第一期,而且也发愿,说他要重写汉魏思想史。然而,那些累积了二千年、二千斤重的“传说”,还是得他这个“大力汉”亲自出马去推倒。然而,他才着眼汉初,就发现连“太学”这个题目都没有可资利用的材料:“〈博士考〉一个题目,我欲借此作汉代经学变迁的研究。偶一下手,始知谨严如王静安先生,亦不能完全依赖!……本意只想为王先生〈博士考〉作一跋,结果也许还得我自己重写一篇〈两汉博士制度考〉。”哪知半年以后,《水经注》就开始吸引了他的注意,仿佛着魔似的他,还以为只要费六七个月时间,全力为之,就可以竟全工。到1944年3月,他还很乐观,虽然他同时也提醒自己还有更重要的工作在等着他:“作《东原年谱》,我久有此意。但为《水经注》案搁置《中国思想史》太久,此案结束后,恐须用全力写书,不能再弄‘小玩意儿’了!”试想,《中国思想史》都还没开始写,他居然又动念想写《东原年谱》!
胡适一定很清楚,即使自己是“大力汉”,也不可能独力推翻、打倒那两千年的传统。然而,他必须坚持科学实证的精神;他不能在还没有作校勘、训诂、辨伪的工作之前,就去作综合、解释的工作。套用余英时的话来说,没有先经过“小心的求证”,胡适没有办法推出他“大胆的假设”;但是,这是他实证主义的盲点,完全不是杜威实验主义的论点。如果胡适学术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中国的考证学,那是因为中国传统所留下来的东西,都必须要先由他亲自“下死工夫去研究”、实证主义地去重新整理过,然后再“从死工夫里求出活见解来”。胡适注定没有写出他发愿要藏诸名山的中国思想史,我们可以想象他晚年的掷笔之叹:“予不得已也!”
胡适晚年之所以会有“予不得已也”的掷笔之叹,“胡适肤浅论者”之所以能施施然夸言胡适肤浅,“胡一半论者”之所以能继续眉飞色舞地传诵其自以为是的刻薄无比的盖棺论定,正是因为胡适还有一个更深层的才情的因素,那是人所不知、众所不察的。英国的柏林(Isaiah Berlin)爵士在他的《刺猬与狐狸》(The Hedgehog and the Fox)一书里,引用了古希腊诗人阿给勒克司(Archilochus)的一句话:“狐狸知晓许多事情;刺猬就知道一件大事。”他说思想家、文学艺术家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有一个中心的思想或系统,其完整性与一致性不一定必须完备,但这中心思想或系统是他们用来理解、思考、感觉事物的根据;第二种类型则没有定见,他们所追求、探索的事物可以完全是不相干,甚至是互相矛盾的。前者是刺猬;后者是狐狸。柏林爵士用“刺猬与狐狸”这两个隐喻来分析托尔斯泰。他说历来的学者和批评家都误解了托尔斯泰。就以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为例,大家都说这本小说在文学艺术上举世无双。然而,其所表露出来的历史哲学,则荒诞不经、不忍卒睹。柏林爵士说这是对托尔斯泰的误解。他说我们如果要了解托尔斯泰,就必须认识到:“托尔斯泰从才情上来说是一只狐狸,但一直以为自己是一只刺猬。”
柏林爵士说托尔斯泰洞识人间众殊相的能力无人能及。他能精准地刻画出各个具体殊相的特征,能捕捉出其韵味、感情与律动。不管描写的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社区或者是一整个国家,他都能够把其独特、复杂、微妙的每一个面向栩栩如生地为我们呈现出来。然而,像狐狸一样火眼金睛的托尔斯泰所坚信的,却是一种刺猬所执着的单一的理念。柏林爵士说:“他所宣扬的不是万象(variety),而是一真(simplicity);不是意识的多重性,而是化约到单一的层面。在《战争与和平》里,这个单一的层面是好人的典型,是一个独特、自发、开放的灵魂;后来,则是农民,或者是那摆脱了烦琐的教条和形上学的束缚的素朴的基督伦理;一种朴实、准功利主义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下,事事相连,事事都可以用这个标准来作衡量的准据。”换句话说,托尔斯泰的才情是“彻底地属于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冷眼面对事实(toughminded)、写实主义的。然而,其感性的来源是自己明明是一只狐狸,却偏偏执拗地要像刺猬一样,热切向往地追求着一个一元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