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杀的规矩

日本人与中国人 作者:(日)陈舜臣


自杀是“形式”——在这点上日本与中国相同

在神主宰的世界,自杀是不被允许的。生命是神授予的,人不可随意处置。但是,在中国和日本,上帝并不存在,人也理所应当地可以处理自己的事。

古希腊诸神酷似人类,自杀是被肯定的。在尊崇人力的罗马黄金时代也是如此,罗马法不仅承认自杀,甚至赞美自杀。

但是,自从基督教的神统治欧洲之后,人的生命就全归于神灵。托马斯·阿奎纳1的“自杀犯罪说”刺中了欧洲人类主义的喉咙。

在中国,自汉代儒教国家化以后,获罪高官自杀的例子数不胜数。自杀已成为一种惯例。

在武帝的父亲景帝时,相当于副总理级别的御史大夫晁错被处以腰斩之刑,这在当时是例外中的例外。

晁错削减各地诸侯的领地,充实中央集权,由此招来怨恨,招致“吴楚七国之乱”。为了安抚叛军,他被处极刑。如果让他自杀,仍不足以平息叛乱,所以不得不杀掉他。

据《汉书》中的《晁错传》记载,当皇帝决定对他处刑时,他并不知情。

乃使中尉召错,绐载行市。错衣朝衣,斩东市……

皇帝为什么要设计骗晁错呢?

如果知道自己被判死罪,晁错一定会自杀。以为是皇帝召见,他着礼服晋见,却想不到被斩于东市。

《史记》中记载:“九卿而罪死即死,少被刑。”

“三公九卿”指阁僚,“罪死即死”是定罪后立即自杀的意思。所以,实际上基本没有进行过处刑。

汉成帝时代,曾有废后获罪自杀的事件。《汉书·外戚传》中记载:“天子使廷尉孔光持节赐废后药,自杀。”

这么看来,一旦被判有罪,通报的使者会事先带着毒药去。

此外,汉宣帝时代的田延年等人,因某事件连坐,当听见通报的使者到来的鼓声时,立即自刎而死。

自杀已变为形式化。毕竟自杀和形式主义都同样是从无神论之根长出的树木,互相枝叶相连。

这在日本和中国都一样,关于自杀的根源“人类至上”,两国之间存在着程度深浅的差别,这表现在死亡的方式上。

三岛由纪夫的死没有人间气息

三岛由纪夫的自杀,是想以自己的死为“皇国”的将来效力——也就是说,是作为人的一种努力吗?

三岛由纪夫对人类的信任有多深?他对自己信心极强,但他相信别人吗?他绝对缺乏对庶民生活的热爱。在作为遗言的那篇檄文里,他完全没有提及庶民的生活,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

不相信别人的人,不会期待自己死后的崛起。因为自己死后,崛起的肯定是别人。

这样看来,他的死不是政治性的死,而是美学性的死,或者说是情绪性的死。

脑袋落地,看起来触目惊心,但他的死没有世俗感,这不光是因为那篇十分空洞的檄文。

没有世俗感的三岛之死,讲究形式,可谓是一种美。

日本武士道认为临死挣扎很耻辱。当然,中国人也赞美从容赴死,但实际上在日本人看来,很多中国人会在死前挣扎。

不过,据说在处刑时,白刃加首那一瞬间,中国人更为干脆。

中国没有“辞世”这一风俗

死前留下“辞世”的优雅风俗,是日本所独特的。

在汉语中,“辞世”即“死”,意味着辞别世间,没有临死前留下歌咏的意思。含有这个意思的“辞世”,是日本人的惯用语。

“辞世”符合美学性的死。写诗也是人的行为,不过,大多是在不再挣扎的心境下写成的。

一直到生命最后都相信人的力量、人类至上的信念,就当然会挣扎。

在吴越之争中,大家熟悉的战国时代吴国名臣伍子胥,被吴王怀疑有异心,获赐“属镂”之剑自杀。死前他叫道:

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

这是毒咒。

没有自己,吴国也就完了。到时,用自己墓上生长的梓木做吴王的棺材。把我的眼睛挂在吴国的东门,以见证这个国家的灭亡——这种死多么有人间气息啊。

日本人的自杀与“物哀”相通

与孙子并称为“孙吴兵法”的吴起,在楚国做官,权势极大。在庇护他的悼王死后,平时受吴起压迫的王公大臣们群起而攻之。

这时,吴起跑到宫中,伏于悼王遗体上。追兵当然追上去将他乱箭射死,不过有几枝箭也射中了悼王的遗体。

太子即位后,射杀吴起的人一律被满门诛杀,理由是向先王遗体射箭。

吴起是军事家,临死前也运用了人力,设下计谋向射杀自己的人复仇。虽然不算豁达,但他到最后仍相信人力。如果信念薄弱,就容易中途放弃。

并不是说这样不好。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美。

这里我关注的是,日本人虽然和中国人同是无神论者,但对人类力量的信仰之心却相对淡薄。

说得不好听是半途而废,说得好听是“有分寸”。人力无法企及的,就是“物哀”。

同样肯定自杀,并且自杀的人同样很多,但日中两国各自又有区别,这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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