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除了每个课间拉着维男在校园里逛悠,以制造和佳文的巧遇以外,每天放学我都会跑到后花园看看他的白马还在不在。放学后他不会立刻回家,而是先去操场打球打到很晚。而我呢,也故意在学校里转来转去,每每走过篮球场,就望望里面的佳文,又不敢坦然地坐下来看。直到维男再忍受不住了,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学校。从小到大,我从未这么热爱过校园。
爱情不仅美好,也很残酷。曾几何时,佳文开始单手扶住车把中央,另一支手拎着篮球或者饮料或者干脆插在兜里扮酷,车后挂着他随风飘飘的蓝色校服上衣。几乎一成不变的,活像一个守候中的王子,流传千古。
初二的教室在二层,从我们班的窗口刚好能看到每日等待的他。然后那个叫蝶的女孩翩翩而至,带着一脸桃花的笑容。他们一起,肩并肩也好,手牵手也罢,我都没有勇气在观望下去。直到他们走了很远很远,消失很久很久,我才抬起头,入眼帘的,是一片人走茶凉的凄惨。那些金黄色的落叶,哗啦啦地,漫天遍野,划伤了我单恋的心。但依旧,很美。
这就是年轻的资本,即使受伤,伤口也能开出美丽的花朵;即使流泪,泪水也能清澈见底。伤心让我有满足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像棵发春的小树,能听到自己咔嚓嚓地成长与蜕变。这是来自骨髓的对成熟的渴望。用后来恩谊的话说,就是拿受伤当炫耀,恨不得脑门儿上都贴着失恋二字,无病呻吟之大成,绝对的小资产阶级女性情怀。
佳文有几次无意中看到了窗口的我,很随意地向我招了招手。这样一个细小的情节,也能叫我兴奋许久。我的愿望仅仅是能出现在他的眼中,不要像道具或者空气那样轻易地就被忽略。我就像渴望被神眷顾的孩子,只要那么一点点恩赐,就双膝跪地谢主龙恩。
维男说:“如果不能让他爱上你,那么就让他恨你。”
我立刻想起无数武侠片里世仇的男女,以及他们纠葛离奇的爱情故事,从以杀死对方为己任,到最后奄奄一息时才发现竟深爱着对方,然后两人一起假装幸福地死去,也算是相伴一生。我心里不禁颤栗,这过程对于我来说实在太残忍了,我单薄的双肩难以承受这深重的罪孽。
“那是妖女的行为!”我说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来,都不敢相信这是两个初二小孩的对话。
不过维男不无道理的哲言结结实实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使我相信,妖女自有其魅力逼人之处,在男人眼里,更势不可挡。
盛炎与我同年,是邻班班长,除了学习什么都会什么都通。听说他是全年级最早叫过鸡的人,常常招来一些匪疑所思的复杂目光。我们还不是特别熟,但他对我很友好。他看我的时候就会一直微笑,那笑里让我读到一些隐隐约约的喜爱。我喜欢佳文的事他自然也知道,这种事一向传得很快。
看到佳文和蝶走在一起,我便拔不动腿,维男拉着我的手突然握紧。盛炎笑着说:“我去把她叫走。”便驮着一个阴谋轻快自然地踱过去,叫了一声“蝶姐”,便真的把她支开了。我一面怀着阴谋得逞的兴奋,一面又深深地明白,这一切之于我和佳文之间的感情进展,简直是太微不足道,甚至形同虚设的。
天气渐渐凉了,我们迫不得已披上校服,不能展现里面花里胡哨的小衫。男孩子们也不在打球时脱掉上衣,露出坚实的脊背。
没事的时候,随手抓起随便什么纸,我都可以折几只纸鹤。
家常便饭的考试不再是压力或者负担,更像是一个难得的假日,可以早放学,而且没作业。至于成绩,管它呢!我不知何时养成了在卷子背面打乱乱的草稿,在规定的草稿空白处写整整齐齐的诗歌。还有我喜欢上了巧克力,嗜其如命。体重也飙升十斤,达到八十。看到这个触目惊心的数字让我心惊肉跳,猝不及防。
总是向享和打探关于佳文的一举一动,享和恐怕已经厌烦我了,我自觉地与他保持距离,想维护住一点尊严。盛炎只在巧遇时与我问好,脸上依旧挂着曾让我暧昧的笑容,现在我也习以为常。佳文更静如止水了,我几乎每天定时定点在窗口看见守候王子一样的他,从不翻新花样。想他想得受不了了,就去校园里转转,即使遇不见他,也能看见他固定不变的乖顺的老马。
一切都像是临近冬眠的生物,随着气温的下降,一点一点,在不知不觉中归于平静。我的激情从认识佳文一路狂飙攀到顶峰,转而滑下低谷,无波无澜。那架嘎嘎叫响的旧织机开始了新一轮半死不活地转动。
转眼间,迎来了我的十四岁生日。
与这十四年的碌碌无为、学无所成不同,以后的每一个年头对我都颇具意义。当然,这是后话。
十四岁生日PARTY我选在团结湖KFC,也是我平生第一次在外面过生日。中午,我和维男去天宇买了十四支漂亮的香蜡,享和去KFC定位。PARTY共邀请了十来个同学,晚饭我们便在那里享用。盛炎虽不是我们班的,但也前来凑个热闹。他并非空手而来,我有生之年收到的第一束花就是他送的。真是好大一束,红艳艳的玫瑰,像熟透的女子的脸蛋,娇艳欲滴。那芳香一直盘旋在KFC店里,以及我情窦初开的少女记忆。而佳文始终没有出现。我把一千块人民币厚实地摆在桌上,他们随时取了去买食物,吃的快餐仿佛自助。
盛炎坐在我对面,这本来应该是维男的位置,但她不知什么时候和享和坐在了一起,似乎正在密谋萌发着什么,比如爱情。因着香蜡的烛火,盛炎眼睛里一闪一闪的东西,看起来很迷人。别的同学见了我说:“瑶晶,你今天真漂亮!”是的,我刻意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高领羊绒衫,胸口别了一枚金色镶有碎水晶的鹦鹉,脖子上挂了一条藏式毛衣链。那时我还不懂化妆,只在嘴上涂了一点淡淡的唇彩,立刻显得整个人都活灵活现了。盛炎坐在我对面,用闪着光的眸子望着我。他对我说:“你今天真美。”
我心潮澎湃,不知道那样的话是不是一种对爱的表示。这种过于暧昧不清的态度,能极大地满足我争强好胜的虚荣心,但也常常让我感到无所适从。
自始至终,我也没等来他的表白。
心情复杂地回到家,说不好是失落还是庆幸。或许他的选择是明智的,因为我总感觉我会拒绝他。
在我刚刚成为十四岁少女的第二天,斌铖来找我,给我带来了佳文的礼物。包装是粉红色皱纹纸,上面系着淡紫色装饰花(而不是蝴蝶结),还散发着暗暗的幽香。佳文,果真是浪漫又细致的男生!
拆开包装,里面是一部手机。
竟然是一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