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城市化本身总是呈现为一个自发秩序(spontaneousorder)过程,而不会因为城市政府的刻意选择而改变方向。所以,城区中的、城区边缘的乡村,也会自然地启动其自发的城市化过程。这里的农民同样希望改善自己的境遇,他们被离自己几米之遥的城市所吸引,卷入到城市的工商业分工网络中。他们最重要的资本是自己的人力和土地,他们可能到城区打工,他们当然也会想到充分利用自己的土地,获取较高收益。经常出现的情形是:农民们开发自己的宅基地,建造房屋以供出租。而这些房屋供应,必然会对新近进入城镇的人口产生巨大吸引力,不管是到城市寻找梦想的大学毕业生,还是经商打工的外来农民。对于这些人口来说,农民建造的城中村的房屋就是市场自发形成的廉租房。因为人口聚集,因为城中村居民收入增加,城中村的商业、服务业也会迅速繁荣起来;这些地区也会存在一定数量的工业。
凡此种种现象显示,“城中村”正在自发地城市化。但是,上面提到的制度框架扭曲了这一自发的城市化过程。大量人口的涌入和工商产业的扩张,将对“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应构成巨大压力。对城中村,政府难以提供城市生活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政府没有把城中村纳入到城市的整体规划中。城中村的管理,也依然沿用乡村管理体制。公务人员与本地乡村居民之比本来就比较低,在涌入大量外来人口之后,这一比例之低,更是达到了畸形的地步。
由此就形成了人们熟悉、也痛惜的城中村“脏、乱、差”现象。但是,这种脏乱差不是因为农民的素质太低、生活方式落后,也不是因为外来人口的素质太低。形成城中村脏乱差的制度根源是政府没有对这里承担公共治理责任:这些地方已经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工商业活动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这些地方。但是,政府没有把这些地方当成城市对待,没有向这里投入必要的财政资源,没有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提高这里的乡村政府公共服务的供应水准。
然而,城市政府却常常以城中村“脏、乱、差”为由来整顿城中村,进而消灭城中村。政府消灭的办法有时是简单的,那就是与商业化的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征收农民的土地。
在此一征收过程中,没有全面顾及农民在土地上已经形成的利益和权利,提供给农民的补偿通常不够合理。有的时候,会给那些幸运的农民提供较高的货币补偿。尽管如此,这些农民将被城市工商业体系边缘化,从工商业分工网络中的一个活跃的主体变成一个无所事事的食利者。城中村农民的精神总是被严重败坏。同时,成片的大规模开发摧毁原有的乡村聚落结构,导致乡民原有的生活样态和文化生活发生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