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纳-亨利·莱维,”他重复着,帶点儿模仿,因为我想必做自我介绍时,夸张了音节。“有这样一个名字,你在会上一定能大出风头。”我中断了开车西行,在波士顿停留几天,参加提名约翰·克里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在饭店餐厅,我们中的一些人已经在这里等待约翰·克里一个多小时了。我问道:“那‘巴拉克·奥巴马’呢?有这样一个名字,有您昨夜的胜利,您能在瞬间当上美国总统。”他笑了,拍拍我的胸口,退后了一些,好像要乘势打出一记重拳,结果给了我一个拥抱,又笑了,唱摇篮曲般地重复着,“巴拉克·奥巴马,贝尔纳-亨利·莱维……”
这个男人昨天在富力特中心大厅博得全场喝彩。他的演说是当晚活动中唯一真正具有吸引力的。其他参与者还包括艾奥瓦州的第一夫人、特伦顿市长、南达科他州参议员汤姆·达施勒,以及上百位头上戴着有驴、摩天大楼、世贸中心等各色形状帽子的人。的确,他讲得不多。他坚定地声明自己是开国元勋的追随者;他一再重申美国是一个宗教国家,他笃信宗教并疾呼他的信念:“这里没有一个黑人美国、白人美国、拉美裔美国或亚裔美国,这里有的是美利坚合众国。”用他的话来说,问题不在于“另一位总统实行另一种政策,而是新总统实行同样的政策,因为现任总统已经名誉扫地”。所有这些,对一个习惯于政治大辩论的法国人来说,有些急于求同迁就的味道。但最终,他的神态自如;他大胆的幽默,一个黑人克林顿;他的坏男孩般的、哈佛毕业生的英俊面孔;他生于堪萨斯城的白人母亲,生于肯尼亚的黑人父亲;这是一个两种血缘的混合,血缘成分均等,一个对所有身份认同的生动拒绝——包括最重要的南方非洲裔美国人身份。他的伊利诺伊州的对手、黑人共和党人艾伦·凯斯不就指责他“不够黑” 吗?这位祖先不是深南部黑奴的白种黑人是谁?他的雄辩……他的演讲,像过去两天的所有演讲一样,计算精确,抑扬顿挫,而他的些微叹息似乎又是临场而发……大厅在颤动。他一站起来,你就觉得重要的事情在发生。第一个意识到这一点的,应当是被取而代之的人:阿尔·夏普敦牧师,一位天生的鼓动家,一个满嘴傲慢之词的人,他还是这次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唯一不循规蹈矩的演讲者,唯一一个敢于抛开政党写作班子的演讲稿,引述雷·查尔斯的话,并挥着拳头大叫“贫穷的黑人还在等待150年前答应给自由奴的40亩地和1头骡子”。但就在那一时刻,突然,事态并没有按计划发展。他的愤怒应者寥寥。他的咒骂听起来像是假的。就好像一个过了气的老明星,所有的魅力已经不再。奥巴马在此。
巴拉克·奥巴马。我们不会忘记他的形象。昨天晚上11点整,在聚光灯的照射下,他踏着轻盈的舞步跃上舞台,把他那棕色美国人的面颊转向着迷的观众。我们也不应该忘记他今天在饭店的形象:欢快、滑稽,然后又突然变得疲倦、缓慢,还沉浸于昨夜的成功,当他用一种近乎乏味的拖沓声调开始解释什么的时候,故意有点结巴,好像想讲得更慢,这一切的脆弱感。我们不要忘记这带有悬念、几乎是不确定的时刻,当他说我们的舞步不应该比音乐更快,美国不乏“流星般辉煌而短暂的事业”,“下个月的故事就会是别人”。我凝视着奥巴马。记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它说“巴拉克”的斯瓦西里语的意思是“幸运”。我觉得不管他会说些什么,关键在于这种姿态,它与所有族群社区都保持醒目的距离。奥巴马是明白应当停止打负罪感这张牌而施展个人魅力的第一位黑人吗?第一个想要成为美国的诺言而不仅仅谴责它的人?以族群认同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终结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