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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新民国:宋教仁谋杀案之谜(5)

晚清尽头是民国 作者:思公


 

而周先生的另一段话,更耐人寻味了,他说:“以上是应被捕破案的真相,当时各报记载,有种种不便(如周南陔先生尚负责交际之任,陈英士先生更不便明白说出,只能一律说捕房探得线索、搜得证据罢了)。就是在场的探捕人等,也都没有知道得这样详细,尤其两个学生的线索,及捕得文件的巧计,除了陈英士等几个重要原事人,谁都不知道。”(周南陔口述:《宋教仁被刺秘密》,载中国近代史所编《近代史资料》,第68号)破了这样大的重案,居然要躲躲闪闪,把功劳都送给了洋巡捕,怪不得后来在租界预审的法庭上,每当律师询问起破案细节,探长们都支支吾吾,不肯详谈。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鬼?

由于凶手很快就被抓获,关于破案的疑点没有继续深究。虽然租界预审开庭时外国律师曾对破案的种种细节产生极大怀疑,并诘问其中国民党人员参与的细节,甚至问到应与陈其美的关系,但这一骇人的政治谋杀案线索迭出,吸引了公众对其幕后北京政府的关注。从凶手武士英到青帮大佬应桂馨,又从应的文件中,牵出北京政府内务部秘书洪述祖,而更进一步涉嫌的人包括了政府总理赵秉钧以及总统袁世凯。下面我们分别对这些涉案嫌疑人具体分析。

三 凶手武士英

暗杀宋教仁的凶手武士英,原名吴福铭,山西平阳人,在贵州学堂读过书,曾在云南充当七十四标二营管带。辛亥革命后,军队裁员,他到上海。在那个动乱年代,武只是个被利用的牺牲品。他是个失业军人,并非行动机警的职业杀手,由于生活所迫,受金钱诱惑,出任杀手。事情虽然简单,但由于他自始至终被人操纵,使得我们并不知道他到底是谁,真相到第底是怎么回事,从他出手杀宋到自己被毒杀,每个环节都离奇得不可思议。

首先,武士英的被捕最奇怪,在武刺杀宋的第二天,便有人到租界巡捕房去报告,而且将他在20日一天的活动都能详细叙述出来。上午几个人找过他、中间出去几次、晚上几点走的、什么时候回来结账离开等细节,都由国民党的报案人详细讲述,而嫌疑的理由竟是他向同室房客借了一毛车钱,还回一元钱,声称要发财。而且报案者甚至拿来据说在武住处发现的应桂馨的名片。而更奇怪的是,巡捕房没有采取行动后,出现第二个报案人举报应桂馨,而应被抓捕后,已经得到应被捕消息的凶手武士英,竟主动跑到应家去报信,自投罗网。杀了人,不逃避,不躲藏,大摇大摆地吃酒嫖娼,甚至当同犯被捕,自己幸免擒获后(据报刊记载,应被捕时,武也在场,是经一李姓先生劝说,去应家报信),犯案本人去通风报信——明明是他自己应该闻风而逃,真是脑子进水了?还是有人操纵?当武前脚进应宅,后脚国民党人就引领着巡捕包围了应府。当时应家有二十多人,武并没有被人注意,又是在后来江苏都督委派专门督办宋案的国民党人陆惠生把他从人群中指认出来,而武当时即供认不讳,承认是杀宋枪手。所有这些细节,简直无法解释,可称无巧不成书了。

从破案和武被抓的这些情节看,唯一能解释通的是在秘密谋划杀宋过程中,有国民党人的眼线,或者应桂馨与国民党中要人互通信息,有人知情知底。在策划暗杀时,武与多人接触过,其中有个冯姓者,据说曾任过光复军的军需长,此人在案发后失踪。行动时也有四人以上参加,但是在武被捕后最初所供,刺杀宋在他嘴里好像是个简单的傻子故事。他供称:

本姓本名,实叫做吴福铭,山西人氏,曾在贵州某学堂读书,后投云南军伍,被裁来沪,偶至茶馆饮茶,遇着一陈姓朋友,邀我入共进会。晚上,同陈友到六野旅馆寓宿,陈言应会长欲办一人。我问他有何仇隙。陈言:“这人是无政府党,我等将替四万万同胞除害,故欲除灭那厮,并非有什么冤仇。”我尚迟疑不决。次日,至应宅会见应会长,由应面托,说能击死该人,名利双收,我才答应了去。到行刺这一日,陈邀我至三马路半斋夜餐,彼此酒意醺醺,陈方告诉我道:“那人姓宋,今晚就要上火车,事不宜迟,去收拾他方好哩。”说毕,即潜给我五响手枪一柄。陈付了酒钞,又另招两人,同叫车子到火车站,买月台票三张。一人不买票,令在外面看风。票才买好,宋已到来,姓陈的就指我说:“这就是宋某。”后来等宋从招待室出来,走至半途,我即开枪打了一下,往后就逃。至门口见有人至,恐被拘拿,又重朝天放了两枪,飞奔出站,一溜风回到应家,进门后,陈已先至,尚对我说道:“如今好了,已替四万万同胞除害了。”应会长亦甚赞我能干,且说将来必定设法,令我出洋游学。我当将手枪缴还陈友,所供是实。问官又道:“你行刺后,曾许有酬劳否?”武言:“没有。”问官哼了一声,武又道:“当时曾许我一千块洋钱,但我只拿过三十元。”问官复道:“姓陈的哪里去了?叫什么名字?”武答道:“名字已失记了。他的下落,亦未曾知道。”(《民立报》,1913年3月26日)

但是报刊另外的一些报道,证明武并不是一个如此愚笨之人,他曾经“生计极萧索,时出向上海名人乞募川资”(《民立报》,1913年3月25日),也“曾代人销售肉桂三支,偷取两支,又将其一支之售价百数十元吞没,复经告发,为法公堂拘获讯实,拘押一月了事”,“又有人见其时时往来沪、宁,忽对人自称参谋员,忽又自称参议员”(《民立报》,1913年3月27日)。频繁来往上海和南京,所干何务,大可怀疑,而自称议员、参谋,肯定不是倒古董吧。从此来看,武并不是像后来留给公众的一副愚傻形象,他作为一个读过书的军官,参加了辛亥革命,他到上海后的社会关系一直没有弄清楚过,北京政府当时发表的一篇声明讲,武士英是黄兴的人,不知证据何在。不过武在被捕后表现一直很从容,没有任何害怕和罪犯的心理特征。他被带出法庭受审时,居然沾沾自喜地说:“我生平未曾坐过汽车,此次因此案而坐公车,也是一乐。”他的口供也反复变化,让人看不到真相。刚被捕他表示根本没听说过和不认识宋,甚至杀的谁都不知道,但是马上就供出应桂馨指使他去杀宋。

而在一星期后的法庭上,他全面翻供。下面我们看看他的表现。

当时堂上第一证人吴福铭上堂,先由侃律师诘问,互为问答。

侃:汝何名?

答:我叫武士英。

侃:汝是何处人?

答:生长山西龙门。

侃:向在何处?

答:在贵州学堂读书毕业,即来上海。

侃:做何生意?

答:贩卖古董。

侃:何时来沪?

答:时时来往宁、苏、沪间,不记时日。(奇怪处)

侃:住何处?

答:六野旅馆。

侃:你知陈玉生其人否?

答:乃系陈易仙,本不认识此人,后在茶寮中谈话始认识。

侃:你向不认识陈易仙么?

答:不认识。

语至此,武忽作凶悍状,大声言曰:“此次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人。”在接下来的询问中,武还否认见过应桂馨,又再次重复杀宋一人所为。在原告律师问后,被告沃律师接着询问,而观其问话,竟是帮助认定武所说的由他一人杀宋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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