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身上有初生芦苇的光泽——《王风·大车》..

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 作者:闫红


这是一个凄凉的梦想,她觉得他的爱是个奢侈品,不敢相信自己能够拿到,就把梦想推到看不见的将来,她在想象中快乐着,也悲壮着和崇高着,在心灵私密的角落里,没有人可以跑过来,告诉她,你这不过是梦一场。

前面说了,在我的少女时代,我着迷于这安静纯粹的爱情。但是,随着我长大成人,从小姑娘变成“大女人”,逐渐有了点不以为然,却又找不到一个比较好的表达,林忆莲这首歌,让我有种正中肯綮的快感。

“爱情有时候是一种沉沦,虽然让人失望的是恋情本身,但是不要因为你是女人。”

太对了!我一向不爽的就是,有那么多女人,莫名其妙地就去沉沦,比如唐朝那位步非烟,跟邻家男子私通,奸情败露后,那男的手脚麻利地越墙而走,消失得无影无踪。面对着夫家的怒斥,步非烟平静如水,淡然道:“生既相爱,死亦何恨。”大有今生无悔之意,最后被老公活活打死。

爱让步非烟勇敢,可那个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的男人,配得上她的这份爱吗?是否女人对于爱的渴求,使她们有时不那么谨慎,但凡看上去有点像爱情,哪怕明知是伪爱情,也能够闭上眼睛,自欺欺人?

我想上前扯住步非烟的衣袖,感情充沛地喊一声“傻妹妹”,但步非烟那淡然的表情,让我望而却步。远在唐朝的她,似乎离爱情更近一点。难不成精明审慎的态度,正是爱情的天敌?我身边那些伶牙俐齿,能将爱情的化学成分说得一清二楚的女子,多半都混成了空窗剩女,自称得了“爱无力”。

也许,爱情这古怪的不可以言说的东西,就需要那样一种盲目和卑微。一切由他决断,如果他不敢,我就保持缄默,如果他愿意,我就和他一道赴汤蹈火。也许,爱恋本身就是一个仰望的姿态,在最平凡的人身上也能看出光亮,甘愿为这光亮而献身,决不去问值不值。

思及此,竟对天真的少女时代有了一些怀念,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头啊,同样回不去的,还有那种肯低下去的柔软。可是,忍不住又得说一句煞风景的话,这个女子的感情,真的像我少女时代想象得那么纯粹吗?

还回到这首诗的开头,它说到“大车”,说到“毳衣”,由不得我不怀疑,这个女子可能身份低微。若是一位同样食有鱼出于车的千金小姐,她对这些东西就不会有感觉,网络上,那些张嘴闭嘴钓到宝马男的女孩子,在那以前,可能从不曾跟宝马有什么零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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