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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性的契约——《郑风·将仲子》(2)

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 作者:闫红


唐才子元稹的自传体小说《会真记》里,张生对美丽的崔莺莺一见倾心,跑去求她的丫鬟牵线搭桥,丫鬟说,你为什么不先求娶呢?张生答,我见过你家小姐之后,不能自持,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可能都活不过三天两日了,要是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得好几个月,到那时候,只能索我于枯鱼之肆矣。你说我该咋办?

从崔莺莺的优柔寡断来看,她不是不理性的,可是张生的情话实在太让人感动——女人一般都愿意相信男人真的深爱自己。“春发映何限,感郎独采我。”她感到欠他一个同样隆重的回报,就把自己回报给了他。只是,辗转承欢之际,原该喜悦忘我的时辰,她的内心一片冰凉,抵死缄默。

那时,她已经看清了自己的未来,她给他打开了一道边门,使他得以登堂入室,他还有什么必要费劲巴拉地奔婚姻的正门呢?这个故事的结局我们都知道,始乱之,终弃之。

恋爱的男女,到底是同盟还是对手?他们在一起,是携手共同面对眼前的风起云涌,还是在进行一种隐晦的博弈?

是有一种好爱情,以灵魂的相知与恋慕为基础,绝不会终止于性的占有和得到。无奈,这样的爱情在尘世中比黄金还稀少,它对心灵的深度与灵性有着极高的要求,不是会做几句诗说几句煞有介事的话就能达到的,将大诗人元稹还原了,也不过是灰色的芸芸众生。

叔本华在《人所表现的表象》中这样揭示芸芸众生的规则:男性通过得之于自然的、优越的身体和思想力量,占有了人世间所有的好处,女性必须征服他们和俘虏他们。为此目的,女性荣誉的训诫格言就是:绝对不能和男人发生非婚姻关系的性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强迫男人结婚——这是他们的一种投降,只有通过这样做,女性才能得到保障。

按照叔本华的说法,恋爱的实质是用婚姻换取性,若是这样也简单,但人类又发明出一个叫做爱情的东西,如此一来,就给了一些人空手套白狼的机会。

张生用一份假冒伪劣的爱,代替婚姻承诺,换得了他所要的性,而现代小说《玻璃是透明的》里,打工妹“小四川”无视男人的甜言蜜语,坚持公平交易,最终用性换到了婚姻。那是发生在一个小饭馆里的情感纠葛。老板有两个情人,一个是大学毕业生,跟了他好多年了,另一个是还没有完全搞定的新欢——打工妹“小四川”。两个女人之间展开了PK。说起来大学生胜算要高一些,却不想小四川另有奇招,她也跟老板上床,但一口咬定他不娶她做老婆,就不跟他那个,最后真的借此成功上位,逼退大学生,升级为正牌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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