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鸟事真精彩
三十年前我犯了严重的哮喘,医生为我作"过敏原测验",手臂上扎了十几个针眼,每个都肿很大,只有一个没问题,是鸡!
"猫狗都少碰,你只能养鸡!"医生说。
我没养鸡,养了一只亚马逊大鹦鹉。但是没过多久,就把鹦鹉送了人,因为它总对着窗外扯着嗓子喊"哈啰",惹得很多路人登门问"有什么事?"更麻烦的是,我中年得女,鹦鹉一喊,小奶娃就哭。
女儿上小学,我总算又有了一只不让我敏感的宠物--螳螂。女儿为它取了个美丽的名字"派蒂",我则每天为派蒂奉上各种大大小小的虫子,把它训练得武艺高强,能一个下午连捉七只马蜂,一个晚上把朋友大卸八块,而且在新婚之夜吃掉整个老公。派蒂在我的照顾下,比别的螳螂长寿三个月,它死的时候,我非但和女儿为它办了个有鲜花环绕的丧礼,还为它写了本十七万字的小说《杀手正传》。居然前后被两岸五家出版社出版,并译成韩文本。
此后我又养过两只螳螂,但都不及派蒂辛辣,不过瘾就不养了。所幸有许多花花草草跟上,她们的香味虽然有时也会令我敏感,但只要在盛开的时候把花搬出屋子、或用塑料袋罩起来就成了。
每天照顾花,活像养宠物,我居然在其中发现不少"天机",写成《花痴日记》。这书叫好不叫座,据说学生家长和老师排斥,原因是书名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怕孩子会变成"花痴"。直到我反问:"爱书是'书痴',爱画是'画痴',爱砚是'砚痴',爱花为什么不能叫'花痴'?那书谈物情、说物理,比什么都适合学生读。"家长和教师会才选作学生的优良读物。
《花痴日记》预计写春夏秋冬四本,最先出的是《冬之篇》。去年着手写《春之篇》,我的生活中又闯入新的宠物--两只野生的加拿大雁。
雁是会飞的鹅。大家都知道鹅能看家,那是因为它们认地方、认主人。如果你偷几个野雁蛋自己孵,小雁出生第一眼就看到你,它会认你作妈,跟着你、守你的家。
相反的,野雁不认你作妈,不把你的地方当家,也就特别警戒、视你为敌人。两只闯入我生活的野雁起先也如此,一见我就鬼叫着飞走。但是在我一点点笼络、一步步亲近之后,那被我取名"啊啊"和"呀呀"的两只野雁,非但会跟我散步、帮我看家,还得寸进尺地抢我东西、掏我口袋,甚至飞上我的餐桌、爬上我的肩头。
我也跟它们的一堆朋友打交道,惊讶地发现这群大鸟之间的爱恨情仇,一点也不比人类差。我甚至在"调教"它们的时候,领悟许多教育的道理。
这本书就是以纪实的方式,写我与它们的友谊。它是日记,也是小说,高潮迭起得连我自己都惊讶,悬疑起伏得我至今还搞不清。书写成,我对太太说"只怕读者会认为我很神经!"
太太笑答:"你本来就很神经,很神经地写了一箩筐的鸟事。"
鸟事终于露面了。至于故事精不精采?我神不神经?请读者找个安静的地方一口气读完,再打个分数、说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