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书呆子和帅哥是成反比的。比如帅哥胸肌发达,那么书呆子必然胸肌萎缩;比如书呆子必然聪明,那么帅哥必然愚蠢;比如帅哥在床上夜夜用下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那么书呆子必然是夜夜用上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都很敬业。
这时林北北微嘟着嘴生气了,嗔怪我的轻蔑:“桃花你不懂别乱说,叶公子数学好物理好化学好英语好,他还很喜欢篮球。他运球技术虽然不太好,但他的姿势特别好看。最厉害的是,叶公子还会打网球。他虽然瘦,但是他有黄金比例,他特有曲线的。他还不骄傲,我在路上跟他打招呼,他都会笑笑,笑得可好看了。桃花你怎么去了趟美国,审美就这么往下掉呢,我不要跟你好了。”
我惊愕于林北北连珠炮似的反驳,由于我确实是个愚蠢的花瓶,尚不能迅速整理出林北北话里的重点,于是只能愣愣地问道:“那……那他打篮球的时候还挂着钥匙吗?”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眼冒金星,原来身边的庄子然已把厚重的英汉字典砸在了我脑袋上,我痛苦地哀号了一声,认同了时下流行的一句话:一个成功男人身后必定有一群疯狂的粉丝。
我万万没有想到,此后的七年,我成为了那群疯狂粉丝中最疯狂的那个。
在进入这所重点中学的第十二天,我作为一个草根,突然一夕之间成了全校性的名人。只因为我说了叶知秋一句“书呆子”。
在这个被明星称霸的娱乐世界,作为草根,想要省时省力地得到大众关注,有条捷径就是使劲踩着巨星的肩膀上位,把他踩出肩周炎了,那么草根也就是“著名的草根”了。
我感叹这个八卦年代想红竟然可以如此简单,好比一个疯狂的影迷,激动无比地冲到偶像面前脱口而出一句“我爱你爱到想跟你同归于尽”,那么只消十分钟,他就可以红到警察局了。我虽然不至于红到那种程度,不过也差不多了。
那段时间,整个年级的男生女生都疯狂地组团来参观我,四处打听:“哎,那个骂叶知秋书呆子的转学生是哪个啊?叫桃花是吧?大冷天的她得桃花癫了吧?”
我还被他们人肉搜索。
那些女同学开始挖我的老底,比如我在美国待了几年,我的家庭背景,我的入学成绩,甚至我开学考了25分这样的私密之事也被她们挖了个彻底。
在我以为她们终于要窥探我内裤的颜色时,我的女同学们已经更进一步,她们一致认为我是因为在美国桃花癫发作过多,美国人实在受不了我这种极具中国乡村特色的病症,而一怒之下把我赶回中国的。
甫一回国,就成了谣言的中心,我苦不堪言。
但是巨星叶知秋显然并没有我这类草根的困扰,我听庄子然说,隔壁的叶知秋终日沉迷于学术问题,丝毫未对我这个“著名的草根”表现出一丝了解的欲望,只是一笑置之。
我听了有些失望。
我怎么能不失望呢,他那么优秀高不可攀,我多希望他能注意到我,哪怕是擦肩时的一个眼神,我也会觉得灰暗的人生有了色彩。
出乎意料的是,我走红的第十天就与叶知秋就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那是个夕阳落下的黄昏,枫叶映红我迷茫的脸颊,我很想写诗纪念它,考虑到昨晚我妈正在第六次收看那部叫做《新白娘子传奇》的电视剧,所以我诗的题目就叫“新为了忘却的纪念”。
那个秋天的黄昏,我低耸着肩膀跟在数学老师秦老师身后,落寞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