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1)

失衡的巨龙 作者:傅勇


户籍管理制度所造成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甚至成为公众情绪的发泄对象。近年来,户籍改革在实践上也得到了部分地方政府实实在在的支持。最近的情况表明,这种支持和改革大有成为全国普遍行动之势,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立法取消现存城乡二元户籍制的呼声不绝于耳。这表明,现代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越来越多,“三农”问题终于有望走上治本之路。

然而,理由充分的诉求不能代替我们的理性思考。我们虽然找到了正确的出发点和目标,但过程和手段同样十分重要。有迹象表明,对于户籍管理制度的普遍取消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不少人可能还没有充分地意识到。正如“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笔者担心,如果通过立法将现存户籍制度“一刀切”取消,会使问题更为棘手,很可能会造成难以预料的破坏性结果,而这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

几年前,北京一位知名教授上书全国人大,认为1958年开始实施的《户口条例》不仅违背了宪法关于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基本宪义,而且其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等也涉嫌违背现行《宪法》的其他若干具体规定,导致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受到种种歧视和不公平对待,阻碍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在这样的背景下,现存的户籍管理制度几乎成了过街之鼠,人人叫废。法理上,歧视性的户籍管理政策的确于理不通,于法无依,把它看作是各种“荒唐政策”的“罪魁祸首”也不为过。然而,户籍改革并不只是一个理顺法制关系、废旧立新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在一定条件下仍有其存在的意义,还不能通过立法途径立即废止,而那些试图通过立法一步到位地改革户籍制度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意义。

要想对一个事物有本质的认识,从源头入手常常是一个正确的角度。根据转型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户籍制度的确立是人为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而户籍制度的维持则是中国转型道路的重要特征。其复杂的历史背景表明户籍改革决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确立并推行了一条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然而要在薄弱的基础上优先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必然面临资金原始积累和粮食原料来源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只能依靠农业部门。实践中我们采取了一种较为“含蓄”(和前苏相比)的做法: 即通过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来汲取农业剩余价值。与此同时,由于重工业吸收劳动力的能力较弱,为了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保证城市居民充分就业以及避免其他福利外溢,户籍制度应运而生。1958年政府颁布了《户口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控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由于能够有效地把农村人口排斥在城市体制之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福利诸如全面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幼托、养老等制度也就可以随之建立了。

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实际上表明政府已经放弃传统战略。中国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发轫于农村,在迅速推广的承包制下,市场机制在农村得到确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城乡差距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一度显著缩小。此后,改革重心迅速转向了城市,国有企业改革以及价格闯关成为主要着力点。然而,市场化改革在农村和城市部门内部大力推进的同时,城乡间的二元体制作为存量保留下来。农村早先的制度创新潜能很快受限于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城乡差距在城市现代部门的迅速发展中逐步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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