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以后,贵族慢慢地没有了。最后只剩下两个等级:皇帝和臣民。于是,皇帝以外,包括官员,所有人都没资格认错,只能“认罪伏法”。甚至没有罪,也要声称有罪,比如上奏时口称“诚惶诚恐,死罪死罪”。无罪而称死罪,哪有真实可言?不过一种“姿态”。真正的错误,也就不会有人去认。结果,认罪也好,认错也好,便都变成了“表演”。
认错曾经是表演
表演最“出色”的,是皇帝。因为只有皇帝,才有资格认错。方式之一,则是在遭遇自然灾害时下“罪己诏”。这看起来是“严于律己”,实际上是“自欺欺人”。你想啊,闹地震发洪水,是因为皇帝“失德”吗?那他岂不是神?这就正如他们的“称孤道寡”,你说是谦虚还是自夸?
然而效果却极佳。天下臣民,感激涕零;颂圣之声,不绝于耳。可见所谓“罪己”,名为认错,实为表功;名为自责,实为标榜。实际上圣贤们讲得很清楚:君子之所以要知错就改,固然因为瞒不住(人皆见之),也因为有红利(人皆仰之)。那么,没人看见,或者没人捧场,还认错吗?多半不会。就算儒家主张“慎独”,做到的也没几个。道理很简单:既然是表演,没人喝彩,谁肯粉墨登场?
有趣的是,这样一种表演,到了四十年前“斗私批修”的时候,就成了全民性的。因为所谓“斗私批修”,乃是一场全民的“道德运动”。目的,则旨在把所有人都打造成道德意义上的“君子”。于是,每个人都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每个人都在“狠斗私字一闪念”。当然,每个人也都要检讨自己,批判自己,甚至痛骂自己。那些把自己骂得最凶的,往往能得到领导表扬、群众肯定,在掌声中体面地下台,甚至成为帮助别人的“先进分子”。那可是中国人最肯“认错”的时期。只不过,事后想起,却是惊恐莫名和羞愧难言。许多人今天的不肯认错,就源于对那场运动的“心有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