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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史蒂文森特遣队(3)

热血1950 作者:何楚舞


在美军第八集团军的军官中史蒂文森以个性鲜明而闻名,他经常穿着防弹衣、挎着M3冲锋枪参加军事会议,并告诉嘲弄他的同僚,他随时准备带领敢死队参加战斗。第八集军团司令听说过关于他的各种传闻,激进,提倡铁血强兵,对部下过于严厉,在同僚交换意见时过于强势,不给任何人留颜面。第八集团军司令领教过史蒂文森这种强势,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他发现他激进但处理事件冷静而周全,他很快喜欢上了这名中校,并对他委以重任。

史蒂文森是为数不多的直接听命于集团军司令的中校军官。

史蒂文森出生于美国加州,父亲是名退役的陆军中尉,从小便对他实行军营式的严格管教,五岁时已经学会了骑马和射击,五岁的陈子忠刚开始扎马步。他十四岁进入西德克萨斯军校学习,他酷爱拳击,是学校的击剑冠军,他率领的篮球队以凌厉的进攻著称。二十岁时他考入西点军校,成绩优秀,掌握了英、朝鲜、意、德、中五国语言,他的毕业成绩是97.86分,据说仅次于麦克阿瑟保持的最高分数。二战中他屡立战功,诺曼底登陆时他率领空降兵一个连在犹他海滩登陆,给予登陆部队有力支援,随后主动协助英军第六空降师,夺取左翼地区的桥梁,阻止了德军装甲部队支援海滩,立下大功。战斗中史蒂文森手持冲锋枪,始终冲在最前面,亲自炸毁了桥头堡,并和残敌展开肉搏,刺杀三名德军。史蒂文森战功赫赫,但他的耿直和激进惹恼了美军参谋部某些要员,不得不主动要求前往日本的美军基地。

史蒂文森出生豪门,由于在二战中屡立战功,被麦克阿瑟称为“西点军校的又一名五星上将”。朝鲜战争爆发前史蒂文森在日本基地驻守,和一名参加过围剿冀东游击队的日本老兵有很深的私交,从他那里了解到关于中国军队的游击战的战略战术,美军情报机关至今没有系统掌握这些情报。美军图书馆里更是找不到《论持久战》这本书,没人能理解“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十六字诀。

史蒂文森崇尚铁血治兵,主动参加普通士兵的军事训练,他的五十米手枪射击成绩一直排在美军军官的前三名。

农民出身的陈子忠遇到了出身于美国上流社会,毕业于世界上最好军校的史蒂文森,他指挥着世界上装备最精良、训练有素的空降兵。扛枪当兵之前陈子忠是土里刨食的普通中国农民,没上过私塾,识字不多,他对军事战术的理解贯彻全部来自战场,是用他的血和战友的命换来的经验。他至今仍是一名基层军官,他的兵使用的武器大部分是缴获来的,他们在战场上拼杀的时间远远超过训练时间。

史蒂文森主要在休整的美军中抽调士兵,他雄心勃勃想要大干一场的时候碰了硬钉子。首先是海军拒绝海军陆战队的士兵加入史蒂文森特遣队,只同意在必要时候派遣海盗战斗机协同作战。史蒂文森心知肚明,美国陆军与海军素来不和,海军不愿把刚刚撤离战场的精锐部队交给一名陆军中校,他执行的任务充满危险,即便胜利也未必讨好,也许连枚徽章都混不到。后来是第八集团军司令亲自出面才得到海军的支持。

陆军部队普遍充斥着抵触情绪,就连他的好友弗里曼也给了他脸色。弗里曼是187空降团的一名中尉,在士兵中有着很高的威信,诺曼底登陆时他是史蒂文森麾下的机枪手。诺曼底一战,弗里曼和他并肩浴血,曾用一挺轻机枪把两个班的德军压得抬不起头,为战友炸桥赢得了宝贵时间。诺曼底登陆几个月后,德军的摩托化步兵连将弗里曼所在的,执行破坏任务的一个排团团包围,他撤退后五次返回,营救了四名战友,并炸毁公路,阻断了追击的德军,他因此获得美国政府颁发的最高军事荣衔“MOH”(荣誉勋章)。

史蒂文森走进弗里曼的房间,寻求他的支持时他破口大骂:“倒霉鬼!部队休整还不到半个月你就想把我们拖回去,你知道那个地方,那不是战场,是他妈地狱!你知道盖马高原的冬天有多冷?我们穿着海军皮制大衣和长筒鹿皮靴,柴油炉上总是煮着热汤,可每个人都得了冻疮,很多人的脚趾都冻成了黑色,总能在袜子里找到脱落的指甲。你还记得二等兵史密斯吗?那个农场主的儿子,每次回家他都会给我们带回来很多奶酪。圣诞节的前一天,那是我记忆中最冷的圣诞节,车辆无法发动,人快被冻僵了,一头黑熊从树林里跑出来,差点吃了史密斯,他吓坏了,看看吧,战争给我们带来了什么?一卡车一卡车的尸体,每天在国内以泪洗面的母亲,你还要在休整的时候拉我们上战场,你就不怕回国以后所有的战友都战死了,你只能对着照片和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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