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的成绩如何?”她问道。
“如果不是被拦着,我现在已经到北韦切斯特医院了。”他不怀好意地瞥了托马斯一眼。这位助理完全不为所动,只对萨克斯眨了眨眼。
身材高挑的萨克斯穿一条海军蓝的裤子,上身是一件自从她晋升为警探后就常穿的黑色衬衫。(有时是蓝色,因为一本警察战术手册上写着:穿色彩反差明显的上衣或衬衫,会使胸部成为一个比较明显的目标。)这身装束既保守又方便,不过与她当警察前的工作服装要求可是大不相同——萨克斯曾当过几年的服装模特儿。她的外套在臀部稍稍突起一块,那下面放着她的格洛克自动手枪。她穿的裤子是男式的,后面的口袋是她觉得唯一可以自如地收藏那把非法、但很有用的弹簧刀的地方。与平时一样,萨克斯穿着舒适合脚、底部加垫的鞋子。由于关节炎的缘故,走路对阿米莉亚·萨克斯来说是一种痛苦。“我们何时动身?”她问莱姆。
“去医院?哦,你真的不需要来。你最好留在这里登记证据。”
“我快弄好了。不是需不需要去的问题,我想去。”
他闷闷不乐。“马戏团。我早就知道会变成一个马戏团。”他想对托马斯投以充满责备的目光,可是助理却不在眼前。
门铃响了。托马斯走到门厅,过了一会儿才回来,后面跟着朗·塞林托。“嘿,大家好。”这位矮胖的警官一如以往地穿着皱巴巴的衣服,高兴地和每个人点头打招呼。莱姆很想知道是什么使他的心情这么好。也许和最近的逮捕行动有关,也可能是因为纽约市警察局新进警察的人员预算,或者可能只是因为他减轻了几磅。这名副队长的体重就像悠悠球一样上上下下,他自己也总是抱怨不已。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林肯·莱姆对任何人因自己身体上的不完美所发的牢骚,比如肚子太大或头发太少,都没有什么耐心。
但是今天这名警探的兴高采烈似乎是和工作有关。他挥舞着手中的一些文件。“他们判他有罪了!”
“哦,”莱姆说,“是那件鞋子案吗?”
“是的。”
虽然并不意外,但莱姆还是很高兴。为什么不呢?是他整理了案子的大部分材料来指控凶手,这个官司是不可能输的。
这是一桩很有意思的案件:两名来自巴尔干半岛的外交官在罗斯福岛——位于东河住宅区一片古怪的狭长地带——被人谋杀,而他们右脚的鞋子都被偷了。面对这件毫无头绪的案子,纽约市警察局和往常一样聘请莱姆担任刑事鉴定科学顾问,在调查过程中提供协助。
阿米莉亚·萨克斯负责进行犯罪现场的证据搜集和分析。但是得到的线索无法引导出任何明确的侦查方向,警方束手无策,只能认为凶手可能是受到欧洲政治局势的刺激。这件案子虽未结案,但是沉寂了一段时间,直到纽约市警察局得到了一份联邦调查局的备忘录,内容是关于一个被丢弃在肯尼迪机场的皮箱。那个箱子里装有全球定位系统、二十多组的电子电路,以及一只右脚男鞋。这只鞋的鞋跟已被挖空了,里面是一个电脑晶片。莱姆想知道,这只鞋是不是就是罗斯福岛上失踪的鞋子中的一只。当然没错,它就是。箱子里的其他线索也指向谋杀现场。
似乎是间谍事件……颇有罗伯特·勒德拉姆①的味道。各种说法传得沸沸扬扬,而联邦调查局和国务院也参与进来。还有一位来自兰格利②的男士也出面了,莱姆记得这是自他工作以来,中情局第一次对他经手的案子表示关心。
而在找到鞋子一周后,当那些刑事侦察专家还在嘲笑那些喜欢玩弄全球阴谋,却大失所望的联邦探员时,阿米莉亚·萨克斯领导的一个战术小组逮捕了新泽西州帕拉姆斯的一个生意人。这个粗人对外交政策的了解,最多也只有《今日美国》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