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臂碰到了他的黑色耳钉,有种细腻的微凉。原来我们早就知晓了彼此的姓名和存在,也许我们早就开始关注彼此的每一处细微,那么一切的一切,都是注定的值得吧?
没有过多的言语,在马达突兀的发动声中,我径自跳上他泛着金属冷光的机车,将所有的景致都远远地甩在身后。谁又会在乎呢?只要这一刻他的心跳是属于我的就足够了。
之后我们去见了他的兄弟七子南瓜他们。七子是做地下乐队的,有着一小批的追随者,南瓜则是每天帮人练级,魔兽什么的,总之他们都是常人眼里不务正业但是总归可以养活自己的小孩。我知道李小天是想让我融入、或者是彻底远离。空气中充斥着浓烈而辛辣的烟酒味道,说笑声喧哗爽朗。啤酒融入口腔时,能清晰感觉到舌头一寸寸地麻木,同时我学会了抽烟。李小天常常想阻拦,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不想让他在兄弟面前抬不起头,更不想让自己与他的世界有过远的距离。
七子跟我说,“这样的你就不再是林初白了,既然你已经不是你,李小天的喜好是不是还有意义?”
我说,“七子,你根本就不知道林初白原本该是怎样的,李小天也不知道。”我说,“只要喜欢着那个人的心没变,我就还是我。”
“干杯吧,亲爱的朋友。”
拥抱着这群简单粗俗却快乐的孩子们,我以前从不知道人原来可以活得这么纯粹。
我们整日整夜窝在李小天的出租屋里,喝得天昏地暗,同时我学会了抽烟,并且爱上了它的味道。外面的风冷得让人心慌,可在这里竟会让人觉得异常温暖,恍惚时我也会觉得自己已经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了。
那晚李小天火气十足地冲进来,一把将我从酒桌上拖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