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漂亮吗?”
“不错。”
“新郎帅不?”
“不帅,跟她差不多高。”
“那就是有钱人了?”
“看起来不像,婚车都是普桑。”
“那,这就是**啦!”曾小白冒一句。
谁也没听清她说的什么鸟语,再问,她才含糊地说,爱情。
对于“爱”这个词,连皮厚的曾小白都没太好意思直呼其名——不漂亮,没有钱,不是爱是什么?我知道曾小白这样的女孩,对于平淡总有一种不可说的揣测,它注定与她缘悭一面。
“那也可能是凑合。”谢端低声接道。
曾小白耸耸肩:“为什么要凑合?国旗手敢说我太物质他不满意,我就和他分手。”
“那你哭成那样。”苏玛说。
“哭成那样我也不凑合——庄凝你呢?”
“我也不愿意。”我回答,“不过我对别人的生活方式,也表示理解。”
“话都被你一个人讲掉了。”曾小白愤愤地说,“你真虚伪。”
“谢谢,同志仍需努力。”
我到这个学期,才渐渐地,感觉到了一点群居的快乐,以及以前看的小说上描述的种种,朝夕相处的女伴的美妙。经历了初时的不适和磨合,寝室生活逐渐成为老钢琴弹出的慢板,有杂音和乱声,但大致曲调圆融。
我和谢端尤其走得近了。
我从小到大,稍稍亲密一些的女孩,每每都是人堆里把握决定权的那一个,个性张扬,从来懒得妥协。我们一起逛超市,如果不事先说好,往往会各奔各的需要而去,时常逛了一圈下来,发现彼此踪影全无,碰头再相互埋怨。
跟她我从来不担心这个,我到哪儿,不用说她都会一直安安静静陪着,初时我还是老样子,直奔目标,等想起来还有这么个人,一转身就撞到她。
“你不要买东西?”
“你要买啊,当然先陪你。”
老实讲,这对我来说,是全新的,惯常生活之外的另一种友情体验与相处方式,竟然有人,她不觉得妥协是什么坏事。她如此轻易的,就让她的需求屈从于他人的需求。她让我费解的同时,不能不产生保护欲。我不能不管她。
她是温柔细致的孩子。早上我偶尔迟起,她会从食堂买好豆浆和煎包在教室占好位子等我。
我们一起去学校放映室看电影,《午夜凶铃》。挪了小板凳占好前排的位置,然后一到恐怖镜头,就“啊”一声,搬着凳子往后移一段,散场时已经是贴着后排墙坐,蹭了一后背的墙灰,互相拍打半天,灰头土脸。
我们一起上课下课,吃饭,泡图书馆,上个洗手间都结伴去。
只是我不问她家里的事,她也从来不说。只有一次,她心满意足地抱着我的胳膊,说:“庄凝,以前觉得你好难接近。”
“是吗?”
“是啊,你看上去非常骄傲。”
“有这种事?我这么讨厌啊?”我逗她玩。
她却认真地解释:“不,不,不讨厌,相反的,是那种特别——怎么说呢,非常明白自己要什么,不需要讨好任何人,就是那种。”
“哦,其实也不是的。”我想起我过年的时候在沈思博家吃饭,打牌时还故意输给他妈妈逗她开心。放烟火时他妈妈搂我的肩膀,对大院里其他人道:“小凝啊,是我的小儿媳妇。”
“不管怎样,好高兴哦,我们在一起。”她腻着我,脑袋往我肩头一歪。
我样子很嫌弃地轻轻推一推她:“小姐,请不要弄得像告白,我还要嫁人的。”
“你不知道的,庄凝。”她笑,声音在我耳侧,低低的,语速却很快,仿佛怕讲慢了就跟不上决心,“从小到大,都没什么人跟我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