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下话筒,气得话都说不利索:“你不要命了,曾小白,把那个长颈鹿给我扔掉!”
沈思博那会儿说,我给你打……打什么?还能打什么?我一直傻等到崩溃,和他吵成那样,就因为这么个乌龙事。
她坐在床上瞪起眼睛:“这能怪我?”
是不怪她,怪我自己。
我是因为血糖偏低和虚荣心受损引发的狂躁症,沈思博不是那么做事没分寸的人,正常状态下我肯定会听他解释。
我看看时间,刚重新碰到话筒,它猛然在我手下尖叫起来。
“喂?”
我接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对方没太反应过来:“……庄凝?”
还真的是他。我抱着话筒,想了半天接了一句:“十点半了。”
“嗯?”他一时不怎么明白。
“你说十点以后,从来不好打电话的,礼貌原则。”
“那怎么办呢?”他不紧不慢地说,“有人生那么大的气。”
“谁啊,那么小心眼?”
“可不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还差点出了车祸,结果这个小姐跟我说,不占用我的时间了。”
我略过他调侃的语气,紧张地问:“车祸?什么车祸?”
“没什么,小事故,但我得回去换衣服啊,我总不能一身灰跑去见你吧?”
“嘿,你也不说。”
“说了你听吗?”
我想说对不起,结果咬到自己的舌尖,说不出来,我也没这习惯:“还出来吗?”
“什么?”
“咱们接着那会儿,不吵架了。”
“十点多了小姐。”
“你生日不还没过完吗?我还没吃饭呢,我饿。”
刚下过雨的城市,街面有如被晕染的色谱,法梧柔韧潮湿的枝条擦过车窗。立交桥两排灯光远远倒映在窗玻璃上,看过去仿佛在半空中,悬着白日里失落的一座城。
沈思博的脑袋,不断撞到我的肩膀。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说:“那个,你想靠就靠呗。”
他没有出声。
我转头,才发现他已经睡过去了,一缕头发垂下来挡住眼睛,那么累,气色还能这么好,唇红齿白的。他其实非常困倦,但我叫他他还是出来了,这个人怎么这么倒霉,就碰上我了呢?
我看着他,看着他,这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年轻的,战战兢兢的母亲,怀抱婴儿,愿倾尽我贫瘠的所有来交换整个世界噤声,予他片刻安睡。
我要怎么办,对着他,内心越缱绻,就越不得安乐,我发现自己越发等不及来日方长。
公车碾过一个减震带,咯噔一下,沈思博随着动一下,眼睛还是阖着。但接着他伸手,先是碰到了我的胳膊。
“你要什么?”我问他。
他不答,慢慢往下,握住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像我们小时候那样。
但眼前已非无知所以无谓的年代。
这成了一种未命名的亲密,有来处却没有一定去处。脆弱又顽固,这一秒貌似永远,但下一秒就可能失散。我心里又喜悦又有莫名的难受。
他指腹触到我食指上的伤口,抬起来看看:“这又怎么了?”
我想指指领口,结果一看自己已经换成一身T恤牛仔裤:“不小心弄的,没事。”
他从裤兜里摸出一枚创可贴递给我:“没事——那会儿我就看见了,都没来得及问——以后别再任性了。”
“……那我有什么好处呢?”
“要好处?”
“嗯。”
“我就教你上次问我的那句。”
“啊?哪句?”
“忘了?那就算了。”
“没忘,没忘。告诉我吧。”
“表白时候用的?”
“表白时候用的。”
他面向我,慢慢地,很温柔地说了三个字节。
我重复一遍。接着他又重复一遍。
摇摇晃晃,光影支离破碎。我几乎睁不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