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就没好,喂,你这是要做什么去啊,兴师动众的。”王薇薇不放心地走过来,伸手试探她的额头,还是滚烫滚烫的:“啧啧,这么烫,你要去死啊?”
“恩。”林菲还是爱理不理的,对着镜子转了好几圈,最后露出了满意的表情,对王薇薇飞吻:“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拜拜。”
神经兮兮地推门,欢快的脚步声消失在寝室的走廊里,王薇薇一整个晚上都呈现痴呆状,直觉告诉她,林菲这个女人,要么就是脑袋发烧烧成癫痫了,要么,就是遇到桃花了。
以林菲小强一般的抵抗力来判断,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啊,那真是太惹人浮想联翩了,真不知道是哪个男的这么英勇,路见不平,为民除害。
林菲到了星巴克,看见了董宇航,两人相视笑了笑,他继续收银,她也坐在了老位置。等到他下班后,两人走在大街上,董宇航问她:“你最近……怎么……”他本想问,你最近怎么没来,看了她难得红润的脸几眼,突然伸手碰了碰她的额头,惊讶地说:“林菲,你发烧了?”一脸的紧张表露无余。
“恩,我感冒了,还来看你,你感动吧?”林菲一点儿都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给鼻子上脸。
“别开玩笑了,你烧得厉害,走,我带你去校医室。”董宇航第一次主动,一把拉起林菲的手,林菲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董宇航的力气可以这么大,以前她对他动粗的时候,怎么都没发现。
到了师范学院的医务室,董宇航跑前跑后,挂号看医生,开药,最后林菲挂上水的时候,他已经跑得满头大汗了,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你饿不饿林菲,想吃什么,要不,我给你买点汤面吧,喝点热的出出汗。”
林菲看着他满脸的心痛表情,心里涌上此起彼伏的愉悦,想不到,这家伙闷葫芦似的,还这么知道心疼人,真是太讨人喜欢了。
她故意拧着眉头:“好吧,可是,我很难受,怕也吃不了几口。”一向彪悍习惯了,难得有个机会诠释一下林妹妹的戏份,又有个傻子尽心尽力地配合她,林菲的戏瘾一下子就被勾出来了。
“没关系,我这就去买,你能吃多少吃多少,要不一会儿药劲儿上来,你胃会不舒服。”董宇航说完,穿着薄薄的衣服就跑出去了,林菲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心里一阵阵的暖意。难受么?她这种铁打的身子骨,从小到大,还不知道什么叫做难受,确实是有点发烧,但也不至于那么大惊小怪的嘛。
呵呵,呆瓜。
林菲用一只闲下来的手,翻了翻盖在自己身上的那件外套,布料倒不精致,但是棉质很厚,看上去应该是新的,她认识了董宇航这么久,还没见他穿过新衣服呢,想不到,上了大学,他也知道打扮自己了,难怪会有小女生递情书给他,林菲撇撇嘴,去翻他的口袋,没想到,竟然真让她翻出了可疑的物件。
又是一个折成心型的粉红色的信纸,折得稍微粗糙了些,想必是被人打开看完,又笨手笨脚依原样折回去的结果,信纸的花色倒和上次的不同,想必是新的,林菲好奇地将信纸打开,还是上次见过的那个清秀的笔迹,不过内容倒不再是那酸溜溜的情诗了,而是只有简简单单的一行字:
‘天气冷了,你要多注意自己的身体,这件棉衣虽然不贵,但是很保暖,希望你不要嫌弃。’
落款是:玲。
林菲一把把那件衣服从自己身上掀了下去,难怪他破天荒地穿了一件新衣服,感情不是自己买的,竟然是女孩子送的!
林菲郁闷得胸口乱撞,不过很快便冷静了下来,想来也是,今年M市的冬天出奇的冷,董宇航也没什么能够换洗的像样的厚衣服,冬日里总是瑟瑟缩缩的,他每天都要这么来来回回地在外面跑,穿得那么单薄,怎么吃得消呢,总归是让人心疼的。那这么说来,那个女孩子也算是细心体贴。
唉,林菲无力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自己就没想到这一点呢,真是粗心大意,她这个朋友做得真是不称职。想到这儿,她也不觉得那件衣服讨厌了,小心地从地上捡了起来,重新盖回在自己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