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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寻爱竟然上法庭(2)

第22次相亲 作者:段剑


她显然也和我刻意保持着距离,她讲话的时候,只管自己讲,从来也不回头看,也不管我听否,也不和我这个总公司派来的人套套近乎。

我尽管有点失望,但我不再怀疑她是罗宾派来打探我的。

与上海不同,在北京的街头有许多棋摊,我逛的时候蹲下一看,发现那些家伙们很有水平,就在那里看起了棋,一会我还磨刀霍霍兴致勃勃地和一个老头对弈起来。

待我下完棋,天居然已经要傍晚了,我发现汪芳走得已经不见了。

这可真有点麻烦,我摸摸自己身上,手机没带,更要命的是钱包也没带,此时我才想起,我早上出来的时候换了一身新西装。

问了几个出租司机,他们听说我身上没带钱,而且要送我到郊区,竟然拒载!

一分钱逼死英雄汉,我该怎么回去呢?

我习惯性地在身上乱抓乱摸,就如韦小宝的十八摸一样,把全身摸个遍,妄图摸出点成果来。呵呵,心头一喜,竟然真摸出点门道来,一下在我西装的边角上摸到几个钢板。

我这人有个特点,不知是不是我的指甲够锋利,西装的口袋总是会捅个小洞出来,有时我胡乱把一些硬币放在口袋里,几个铜板给漏到了西装的边角上,这个特点在这个时候帮了我,我内心真是百感交集,真是应了一首歌“人生可难测呀,啥事都能碰上”。

有了几个硬板,我心里踏实了一些,打听回通州的车,坐两辆公交车是恰到好处。

春暖花开

公交车颠簸着挪了一站又一站。

我旁边的一个老太太下车后,我的屁股放到座位上去了。

座位上剩下一张皱巴巴的报纸,我也顺势乱看起来。

我看的是报纸法治版,报纸中一个新闻标题特显眼:“她真的是他的亲生女儿吗?”

该新闻的脉络也很清晰,原告章小姐自称是被告章先生的女儿,起诉要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父女关系,并要求被告赔偿18年的抚养费,而这个被告却不承认。报纸最后称,目前该案在审理中。

这则新闻就让我想起张萍的家庭,要是张萍以后打这样的官司,我在旁边该怎么为她尽一份力呢?我把这张报纸紧紧带在身上。

我已经打定主意,正好我现在比较空,一定要在这个案子判决的时候到现场去旁听一下,看看这样的案子最后的结果怎么样,法官是如何判决的。

我回到通州住的酒店时,天气已经暗了下来,不过罗宾已经在那里等我了。

我知道,他现在一定是猜不准我葫芦是什么药才这样殷勤地对待我。

我没等罗宾说什么,就先假装很着急地说,“汪芳回来了吗?我把汪芳给丢了,我在外面不停地找也没找到她?”这样一个哈哈,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后来我听说,汪芳因为把我给丢了,四处寻找了好长时间,心里颇有点惭愧。

因为想去法院里听听这个案子,我倒不是很想离开北京了。我这样想,来北京一次总该有点收获才好意思回去吧,就是增加一点打官司方面的东西,以后给张萍吹起来也能吹到点子上。

我是说干就干,第二天就亲自跑到这个报社去,去找写这个新闻的记者,想问问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问问这个案子下一次开庭的时间。

谁知道,这个记者鬼精鬼精,一开始他一点都不肯透口风。他说,“这个案子是涉及个人隐私的,告诉你有悖职业道德。”

一看正规手段不行,我厚着脸皮对他死缠烂打,以和他交朋友的名义带他到了北京一家叫“大海”的酒店里吃东西,并塞给他从上海带过来的一份礼品。

面向大海,春暖花开。我真的找到张萍了。

这个案子的原告竟然就是张萍,张萍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了他亲生父亲,她一怒就把这个现代“陈世美”告到了法院。怪不得我在上海她舅舅家一直没看到她。

这个记者还算不太“海口”,我花了1000元就全部搞定,我知道了张萍下次开庭的具体时间,因为这个记者有张萍的起诉状,我还知道了张萍住的地点。

我没有直接去找张萍,我想酝酿一下情绪再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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