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客厅,靠墙有一张可折叠的床。床打开着,上面凌乱不堪。有张堆满东西的椅子,扶手上烧了个洞。一张高大的橡木书桌立靠墙放在正面窗户旁边,书桌上的斜拉门看上去活像老式的地窖门。书桌旁有一张长沙发,上面躺着个男人。他的脚搭在沙发扶手上,灰色的袜子上疙疙瘩瘩的。他的头离枕头足有两英尺远,看那枕套的颜色,也许头还是不枕上去为妙。他的上身穿一件褪色的衬衫和脱了线的灰毛衣。他嘴巴大张着,脸上布满亮晶晶的汗珠,呼吸声听起来像是引擎垫圈漏了气的老福特轿车一样。他旁边的茶几上放一个堆满烟蒂的碟子,其中几个烟卷看起来像是自己手工卷的。地板上放了一瓶几乎没喝过的杜松子酒,有个杯子好像曾经盛过咖啡,但绝不是最近。房间里弥漫着杜松子酒味和一股闷臭味,隐隐约约还闻得到大麻味。
我打开一扇窗户观赏街景,前额抵住纱窗想往肺里吸点儿干净些的空气。两个小孩儿子沿着木材场的篱笆骑着自行车,偶尔停下来研究木篱上的“厕所文化”。除此之外这附近完全是一片死寂,连只狗也没有。街角处尘土飞扬,似乎有车刚刚经过那里。
我走到书桌前。里头有本住宿登记簿,我一页页翻过去,直到看见“奥林·奎斯特”这个名字,写得工工整整、一丝不苟。二一四这个号码是另一个人用铅笔加上去的,不过可说不上工整和一丝不苟了。我一直翻到最后,没人再登记入住过二一四号房。有个叫乔治.W.希克斯的人住在二一五号房。我把登记簿扔进书桌,往沙发走去。那人的鼾声停止了,嘴巴也不再冒泡,他的右臂一甩,放在胸膛上,似乎想发表演说。我俯身用拇指和食指捏紧他的鼻子,然后抓起他毛衣的一角,塞进他的嘴里。他停止打鼾,使劲睁开眼睛。他两眼呆滞,布满血丝,奋力想挣脱我的手。等我确定他已经完全清醒时,就放开了他,捡起地板上的那瓶杜松子酒,往瓶子旁边的杯子里倒了点儿。我拿着杯子对他晃了晃。
他的手赶忙伸过来,急切的程度不亚于母亲找回走了丢的孩子。
我把杯子移开他伸手可及的范围。我说:“你是经理?”
他无可奈何地舔舔嘴唇说:“给——给——”
他想抓住杯子。我把酒杯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他两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它,一口灌进脸上的那个洞里,然后放声大笑,举起杯子向我扔来。我好不容易一把接住,把它倒放在桌上。那人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努力想装出严厉的表情,但没成功。
“怎么了?”他沙哑着说,语气很不高兴。
“你经理吗?”
他点点头,差点儿从沙发上摔下来。“我肯定是醉了,”他说,“稍微点儿醉。”
“还算好,”我说,“还能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