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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留学生(8)

家有留学生 作者:张松林


 

后来,这2门课我们都过了,尽管知道其中一定是有一些别的因素,但也是极大地鼓舞了我们的学习热情,同时,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了美国人对“公平”的认识和追求。

我们的学习,即便到了最后,上课时也是一知半解的,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一是学习特别努力,课后的时间全搭在了读书上。二是阅读能力比较强,听不懂,能看懂;特别是工作经历长、工作经验多,一涉及具体案例,我们总是有独到的地方,没有对与错的区别,而在于见解是否有新意和抓人的地方。

说到刻苦,有一学期总结会上,我竟然意外地获奖了——“最佳参与奖”(Perfect Attendance)。这个翻译并不准确,国内好像没有类似的奖,又不同于“最刻苦奖”,似乎应该叫“最投入奖”。

我理解“最刻苦奖”,一般指那些努力刻苦后卓有成效的人,而我属于那种敢下工夫、舍得下苦力,但成效与付出不成比例的人,比较笨。

人人都需要激励,美国的学校中也有评比和表彰,与国内差不多。

那次学期总结会上,我就是参加一下,想混一顿自助餐而已,省得回宿舍还要自己做饭。宣读表彰名单时,我就没有在意,直到喊了第三次,我才明白是在叫自己。接过奖我就纳闷,怎么会是我得奖?会后见到老师,还一个劲儿地感谢老师,以为是她推荐的,后来知道感谢错了。

那一学期,感到语言差距太大,每天下午下课是4点多钟,正常情况是回公寓休息、吃饭,晚上7点30分再上晚课。我就把吃饭时间泡在了阅览室里读电脑英语,直到快7点30分,买一个点心或水果垫底,接着上课,一个学期天天如此。

在阅览室,我们上公共电脑是要用学生卡(IC卡)进入的,而且电脑会记录整个过程,那一学期,电脑记录我用的时间最长,所以我获得了“最佳参与”奖。

同学们笑我,说这应该是“最笨人才奖”。

德州的夏天,漫长而炎热,有点像深圳,但比深圳干燥一些。那时,每天早晨6点钟我会准时坐在院子里树下读书,像个待考的中学生。那个时间也正是警察巡逻车经过的时间,我准时,警察也准时,日子久了,警察都熟了,每天主动地打个招呼,算是一天学习的开始。

我们有一门课是“商业环境法”,法律课是最难学的。我们的老师据说是德州有名的律师,犹太人,每次上课都是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他上课经常迟到,好像天天忙得不行,一讲起课来就像是在法庭上辩论,两眼看着前上方,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若是有同学提问,他先盯着提问人看一眼,然后昂首向前,引经据典,你想不明白都不行。他上课严格而要求特高,一门课先后有两个同学中途就知难而退了,这在别的课中是不多见的。因为在UTA,无论每一门课、每一个班也就是20余名同学。

英美法系特别讲求案例,课内、课外必须阅读大量案例,每次课后老师都会布置上百页的案例阅读作业,我们基本上是读不完的。一上课,两本法律书(国法、州法)、两部案例书跳着讲,我们翻书都跟不上趟。

这门课的考试分两部分,写一篇案例分析,占60%的成绩,还要进行卷面考试,占40%。案例分析要求至少28页纸,用英文写长篇案例,还要引经据典,套用适合的法律条规进行分析说理,这对我来说差不多难比登天,我便耍了个滑头。

那一段时间,正好赶上中国的联想欲收购美国的IBM,在美国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众所周知,并购最后以流产告终。

这个案例,属于典型的“商业环境”问题,美国政府明显实施了法外干预,连我们的美国法律老师都这么认为。

当时,中国国内学术、法律界认识颇多,议论纷纷,我就上网找了许多观点,主要是抨击美国政府的,东拼西凑地写了25页,观点新颖而犀利,但是中文稿。然后找到老赵,请他帮忙翻译成英文。这事儿可给老赵添了不少麻烦,他整整忙活了一周,翻译成英文要长一点,成了31页,超额完成,而且言之有物。

这篇论文我得了986分,好像是全班最高分。本来这门课我应该可以得A的,因为我已经有两个C了,结果卷面考试不行,仍然是B,郁闷了许久,白辛苦老赵了。

在美国学习的经济负担中,除了学费以外,书本费绝对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课本非常之贵,出乎我们的预料。之所以这样做,据说一是为了尊重版权,二是教科书的销量本身就很少。

一门课一般是1本课本,1~2册作业,课本价格几乎没有低于120美元的,一门课书本费都会超过150美元,若是碰上法律课,课本多,费用就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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