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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留学生(16)

家有留学生 作者:张松林


 

棒球,是美国的“国球”。棒球赛,我们看的是MINNESOTA VS TEXAS(明尼苏达州VS德克萨斯州),属于常规性的州际赛,好像门票是25美元,不算贵。电视上看棒球赛好像不是很精彩和吸引人,实际上现场看节奏也不快,对抗性也不是特别强,运动员从服装到体型也不怎么迷人,我没有弄清楚美国人为什么那么着迷。

在美国,出色的棒球手毫无疑问是人们崇拜的偶像,甚至高于NBA的一流球星。

我们有些日本、韩国和台湾的同学,受美国文化影响比较深,有时也真真假假、装模作样地戴着大手套来回地颠着棒球,好像很享受、很热爱似的。

美国人一直在坚持一些他们自己认为应该坚持的东西,不受或很少受外面世界的影响,虽然他们国家的历史并不长。

比如:用“英里”(mile)计长度,用“加仑”(gallon)计容量,等等,这些用法在全世界已经很不流行了,但是他们仍然在用。相比我们喜欢假“与国际接轨”之名,搞一些不三不四、是似而非的东西,的确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你在美国说football,美国人绝对认为这是抱着跑的,而不是用脚踢的足球,尽管全世界和美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都不一致。世界公认的足球,在美语中有一个专门的词:soccer(英式足球);football是美式足球,在美国专指橄榄球。

我感到橄榄球应该推广,虽然他们穿的保护服很夸张,似乎这项运动很危险,实际上,据统计,即便是脱了那身保护服进行比赛,也不比公认的、用脚踢的football更危险、受伤率更高。

看橄榄球比赛有一种戏剧色彩和气氛,过度的保护使运动员不用担心受伤而特别投入,放心大胆地冲撞,很过瘾,而且不顾一切地挤一起、摞在一起,有点像我们过去熟悉的儿童游戏。

周华健的成名曲《朋友》的MTV,就是用橄榄球比赛做背景的,很有男子汉气概,很传神。

而且,如果你熟悉了比赛规则后,你会感到比赛很有观赏性,似乎难度也不大,一般人都能够参加,很能培养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在美国,一般不会鼓励儿童参加棒球、足球等激烈的运动,特别注重孩子的保护,而橄榄球却可以从很小的孩子开始。我看的那场比赛就是孩子之间进行的,已经像模像样了。看看照片中的孩子,岁数都不大,已经练习多年了。

场下,少女“啦啦队”对少年小队员的物质激励

听了一场保罗·麦卡特尼演唱会,是计划外的项目。

一天,同学拿来多出的一张票征求我的意见,120美元,价格不低,差不多是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而那时我对甲壳虫(The Beatles,披头士乐队)和保罗·麦卡特尼并不熟,听过他们的歌也不多,但是我仍然非常愿意,留学一回,经历和感受是最重要的。

最初,The Beatles 这支神话般乐队的开始是从英国工业名城利物浦开始的。

早在披头士乐队录制专辑轰动世界的五六年之前,这支看起来和其他无名乐队并没有太多区别的音乐团体,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经历。

 在20世纪50年代,英国流行起了噪音爵士乐,当时只有十几岁的约翰·列侬(1940年10月9日出生,1980年12月8日在美国纽约遇刺身亡)就是当时追逐潮流的一个叛逆青年。1956年,16岁的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里结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出生于1942年6月18日),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双子星走在了一起。

1957年3月,正在高中读书的列侬购买了一把吉他,并且在高中校园里组建了一支名叫Quarrymen的噪音爵士乐队,乐队的名字来源于他们的学校Quarry Bank高中。

保罗·麦卡特尼马上就加入了列侬的这支乐队,担任另外一名吉他手。不久之后,麦卡特尼的好朋友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也加入了乐队,成为了第三名吉他手。与此同时,也陆续有其他乐手临时性加入并退出这支高中校园里的乐队,其中留队时间较长的是乐队的鼓手柯林·汉顿(Colin Hanton),他于1957年加入,于1958年退出。

最终,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这三名利物浦吉他手在20世纪50年代末构成了Quarrymen乐队的核心稳定阵容。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壳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最为成功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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