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是个不折不扣的“纽约客”,四个系列的主人公都跟他一样,生活在纽约。这四个性格差异巨大的人散居在巨大的城市的不同角落,过着各自不同的生活,却又像拼图中四块不可或缺的碎片,反映出劳伦斯·布洛克丰富的内心世界和纽约的生活图景。布落克笔下的场景是存在的――酒吧仿佛就在眼前,酒鬼、妓女、凶手,似乎就站在街角。只是“许多事都变了,许多人也不见了”
侦探-----马修·斯卡德
马修在纽约警界待了十六年。某个夏天的晚上,马修的一颗流弹射入一个小女孩儿的眼里。“射进眼里,都是软绵绵的东西,自然就捣进脑内。他们告诉我她是当场毙命。”马修 “失去信念,辞掉警察的工作,辞掉做父亲和丈夫的责任,搬进五十七街的旅馆。”从此,旅馆就是他的家,第九大道(后来搬到第十大道)的阿姆斯特朗酒吧成了他的办公室。他当起“只是帮朋友忙”的死人侦探。在调查过程中,马修屡屡与死神擦肩,遭遇让他心灵不堪重负的人生罪恶。他必须借酒逃避。然后,他必须戒酒。
雅贼----伯尼·罗登巴尔
三十五岁,双子座,单身,身高约六英尺两英寸,运动神经发达,曾因盗窃失手被捕,蹲了几年监狱,出狱后仍矢志不渝。伯尼·罗登巴尔,是个现在纽约绅士小偷。
伯尼动手前有个习惯,在目标人家门前按很久门铃。之前因为门铃坏掉,他开锁进门后被吃英国松饼的屋主撞个正着,被直接送进牢房。即使如此,他还是爱偷东西。他随身携带开锁工具,在每一次开锁过程中,对屋主安装的锁头评价一番。
开门进去对伯尼来说不是问题,但麻烦事往往等在门后。他是个极为倒霉的贼――现场会躺着一具温热或者冰冷的尸体。警察刚好找上门或者找到“嫌犯可能是伯尼·罗登巴尔”的证据,逼得他百口莫辨,之好扮演起侦探得角色,找到谋杀案真凶,为自己洗脱罪名。
杀手------约翰·保罗·凯勒
客观上来说,他的确是个歹徒。可是凯勒自己倒不觉得。
凯勒是位寻常美国公民,住在纽约第一大道865号,单身。花店老板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客套,曾对他说:“你别起花儿来挺有品味,或者该说挺神气?”但是读者始终不知凯勒长什么模样。
杀手该长什么样?冷酷?没有表情?眼神带有杀气?我们不知道,也不用清楚,如同他干脆利索的工作方式,不作过多的描述便没有什么可用的线索方便追到他身上。客户要一个满足的“解决”就够了,凯勒只要把交待的工作完成等着零钱就行了,读者在意的不是他的长相,而是“杀手”这个身份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