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芬兰史诗――叫做《英雄的国土》,完全把酿酒说成是一种魔术。其中有这样一段描写:不好客的主人给英勇的主角上了一大杯啤酒。酒杯里爬满毒蛇,英雄先用鱼钩将毒蛇杀死,然后一口气把啤酒喝干了,然后他还在决斗中用剑把恶毒的主人杀死了。
到公元11世纪,德意志、荷兰以及捷克(那时称作波希米亚)的酿造者们开始在啤酒中加入啤酒花。而在此之前,人们是把诸如迷迭香(rosemary)、沼泽香桃木(bog myrtle)、百里香(thyme)、欧荠草(yarrow)放在啤酒中调味的。这些早期的酿酒者注意到啤酒花的保质特性,而此前啤酒通常很容易变质。一直到中世纪酿酒还保持在家庭作坊阶段,并且通常是由女人来完成。
到13世纪,啤酒酿造业已经在德意志、奥地利、波希米亚以及不列颠群岛发展成为繁荣的商业贸易。与此同时隐修院里博学的僧侣们开始记录配方和工艺,并研究科学的酿造方法。数个世纪以来他们在啤酒行业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今天的比利时仍是如此。13世纪的一位德意志王公兼酿造者,名叫简·普里默斯,深受喝啤酒人们的爱戴。在他死后,人们将他圣化为啤酒的赞助者和保护人,并取名为加姆博利奴斯王(至少当地的传说是如此)。2003年,在波特兰的俄勒冈啤酒人节上,一位酿酒师扮成甘布里纳斯啤酒之王的样子,走在人群中,接受人们的欢呼。诚然,全世界的酿酒业和啤酒节都对这位无冕之王致以崇高的敬意。
16世纪中期,巴伐利亚的僧侣们为了避免夏季的高温过快地令啤酒变质,开始把啤酒放入清凉的地窖或是岩洞里,他们管这叫啤酒贮藏。当然,酵母和发酵的关联,以及酵母的提取,都是三百年后才发现的,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这就是在未来改变啤酒世界的品种的开端。
在16世纪中期的不列颠,啤酒成为生活中的一项主要内容。据说伊丽莎白女王每天早餐要喝一品脱烈啤酒。那时英国就已经有了酒屋,作为现代酒吧和小酒馆的前身,至今已经有600年的历史了。在英国文学中,从乔叟到莎士比亚,各处都充斥着关于啤酒的描述:卖啤酒的小旅馆和饭店,啤酒引起的恶作剧。在莎士比亚的巅峰时期――16世纪后期,啤酒是温暖、深色、混浊的。那时酒通常以浓烈程度进行分类:烈啤酒、餐桌啤酒、船啤酒以及小啤酒。小啤酒酒性软弱,把酿酒的剩余物用开水洗净、稀释,经第二次发酵酿制而成。许多人每顿饭都要饮用它(另外,梅塔格的锚酿酒公司制造出一种当代的小啤酒)。在《亨利六世》的第二幕,莎翁显露出自己对啤酒口味的个人好恶:“我要让喝小啤酒成为一项重罪。”长久以来,这个词――小啤酒,已经成鸡毛蒜皮(事或者人)的同义词。
至少莎士比亚所生活的时代经历了一场英国啤酒口味的革命――啤酒花的引入。一种理论认为在落后国家驻札的英国军人首先喜爱上了加入啤酒花的荷兰啤酒,并于15世纪早期将其引入英国。而欧洲的其他地方使用这种工艺已经有300年的历史了。起初,盲目排外的英国人对此并不接受,他们称加啤酒花是“掺假的”,还把它叫做“毒草”,并立法宣布其为违禁品。直到18世纪英国人才改变观念,啤酒花才在英国得到普遍使用。事实上,到19世纪20年代,因啤酒花而疯狂的英国人已经用船将几千桶带有啤酒花的名为印度麦酒的烈性啤酒送往了次大陆。
1840年代早期,世界啤酒之路突然间转向了。波希米亚地区比尔森城的酿酒师酿出了如现在般澄清金黄的贮藏啤酒。这一品种后来被称为比尔森那。其中白麦芽的使用和革新是一个重要因素。另外,贮藏啤酒的酵母不像其他品种是放在顶部完成发酵的,而是放置在容器底部的器皿里,这样可以轻易地将其除去,而不会让啤酒变得混浊。随着饮啤酒用的透明玻璃杯(此前,啤酒都是盛放在石制、陶制或金属器皿中的)的出现,啤酒再也不只是食物了,它还有了精神上的升华: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