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把所有的旧信和木工书籍都从餐厅里的桌子上挪开,然后把档案夹和自己的笔记本放了上去。他走到音响旁边,放上了一张名为“克里福德·布朗①和弦乐队”的CD。接下来,他去厨房里拿了一个烟灰缸,然后坐在蓝色的凶杀案卷跟前,一动不动地看着它,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上一回拿到这个档案夹时,他只是匆匆地翻了一遍,几乎连看都没看。那时候他还没做好面对这件事情的准备,于是又把它还回档案库去了。
这一次,他希望先确定自己真的准备好了,然后再去打开案卷。因此他呆坐了很长时间,什么也没干,只是仔细地审视着档案夹那开裂了的塑料封套,就好像它能提示自己准备好了没有似的。他的心里塞满了一个回忆:一个十一岁的男孩紧抓着游泳池边上的钢制扶梯,哭得喘不过气来。他湿漉漉的头发不停往下滴水,掩盖了脸上的眼泪。男孩心里充满了恐惧和孤独感。在他的感觉当中,那个游泳池就好像是一个他必须横渡的大洋。
布朗和他的乐队正在演奏《杨柳为我哭泣》,他的小号声轻柔得如同肖像画家的笔触。博斯伸手去拉档案夹上的橡皮筋,那是他自己在五年前绑上去的。橡皮筋应手而断。片刻的犹豫之后,他吹去了档案夹上的尘土,然后打开了它。
档案夹里是一宗凶杀案的卷宗,案子发生在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受害人是马乔里·菲利普斯·洛。这个人就是博斯的母亲。
由于时间久远,档案夹里的纸已经泛黄变硬。博斯看着它们,读着它们,一开始不由得感到一阵惊奇:将近三十五年了,这些事物却基本没什么改变。档案夹里的许多调查表格至今还在使用。初步调查报告以及由查案警员编写的调查日志都跟现在的一样,只是字句上有一些改变,那是为了迎合法庭裁决和政治正确的需要。档案中涉案人员情况栏里的“黑鬼”字样已经在后来的某个时候被“黑人”所代替,再后来又换成了“非洲裔美国人”①。案情初步鉴定表中的动机类型里还没有“家庭暴力”以及“种族仇恨/偏见”这两项,现在的表格里已经有了。当时的审讯报告单上也没有用来画勾确认已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米兰达规则”①的方框。
不过,除去这几种类型的改变之外,档案里的各种材料跟现在的完全一样。博斯由此断定,今天的凶案调查在很大程度上跟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过去三十五年中,科技已经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发展,这一点毫无疑问。不过,博斯依然相信,这里面有些东西一直都没有改变,将来也不会改变。收集情况的“跑腿活儿”、讯问和倾听的艺术,还有知道什么时候该相信直觉的判断力,这些都是不曾改变、也不可能改变的东西。
这件案子被派给了好莱坞分局凶杀组的两位探员:克劳德·伊诺和杰克·麦基特里克。他们编制的报告按时间顺序放在档案夹里。在初步调查报告中,他们直接用名字来称呼受害人,这说明他们当时就认出了她。报告中的一段叙述说,受害人的尸体是在一条小巷里被发现的,那条小巷在好莱坞大街北侧的背街里,位于威斯达街和高尔街之间。她的裙子和内衣都被施暴者撕开了。警员们推测她遭到了性侵犯,然后又被勒死了。尸体被扔在一个敞开的垃圾箱里,垃圾箱旁边是一家好莱坞纪念品店的后门,店名是明星时代。发现尸体的时间是早上七点三十五分,发现者是一名徒步巡逻的警员。这名警员负责徒步巡逻好莱坞大街上的一片区域,通常在每个班次刚开始的时候去巡查那些背街的小巷。受害人的钱包不在身上,但她的身份还是立刻得到了确认,因为发现尸体的警员认识她。附在初步调查报告上的一页纸说明了这位警员认识她的缘由:
受害人此前曾数次因游荡而被好莱坞分局逮捕(见案卷55-002、55-913、56-111、59-056、60-815及60-1121)。根据治安探员吉尔克里斯特和斯坦诺的描述,受害人是一名妓女,在好莱坞区从事周期性的卖淫活动,并曾多次遭到警告。受害人居住在犯罪现场以北两个街区的埃尔·里奥经济公寓。据信,受害人目前涉入了应召女郎卖淫活动。警员1906能够确认受害人的身份,因为前些年里他曾多次在这片区域看到她,由此与之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