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即使是在这个层次上,也没有人能说他对自己的命运完全有了把握。从本质上讲,很多人还是在碰运气,只不过减少了盲目性。但是,一旦遇到激烈的竞争,他们还是不知所措,只是付出努力后就茫然地等待结果。所以,我说这个层次上的人是在有针对性地碰运气。
“在理解了营销理论之后,我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我反复分析22条法则,注意到,在22条法则里面至少有三分之二,都是谈产品自身的价值设计和如何在竞争中采取正确的策略,相对而言,这个层面较少谈如何认识消费者。我以往的申请准备工作,做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在22条法则的第四条的范畴下,我开始很不理解,但是很快就想通了。
“这其实不难理解。在营销学的概念里面,了解消费者,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正确界定市场,是一个最基本的步骤,是一个根本不需要强调的概念。真正的定位,谈的是产品自身的设计与改进,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决定采取何种策略。在留学申请上,真正的定位,是在了解招生真正需求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调整,它以一系列命题的形式体现出来,其中包括留学申请策略,重点申请角度和层面,实际竞争优势定义,以及在竞争劣势位置上的应对方式等等。换言之,定位,不是确定申请什么学校,也不是确定到底学校要什么样的人,而是确定,我,作为一个竞争的产品,到底采用什么策略才能获胜。这也是22条商规在留学申请中最主要的运用。”
“啪,啪,啪,”太傻很赞赏地鼓掌,说道:“Jim,你真的很有天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理解到这样的层次,你已经入门了。从你对22条商规的注释,其实就可以看出来,你已经把申请定位的重点放在申请人正确的个人营销方式的策划上了。”
我回答说:“是的,我是反复琢磨22条商规才真正明白这一点。其实,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总是机械地把留学申请的过程分为选校,写文书,寄材料,沟通等步骤,但是,无论是选校和文书的设计,都只是定位过程中最基本的环节,属于一定要做的、最基本事情,后面的写文书,寄材料,沟通,只是一个定位策略执行的环节,这样的分类本身就是最没有水平的分类,就好像一个5岁的小孩把上学认为是一个背上书包,走去学校,然后待几个小时,然后回家的过程,因为他们只能看到这个层面。上述分类把留学看得太简单,真实的留学远比这个复杂。
“比如,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领先法则和类别法则,应该是最经典的营销法则,也是最适用于留学申请的法则。很多人都觉得,教授只录取1―2个人,那怎么有我的机会呢?其实,就好像在药店买药,通常每个人也只买一种药。难道,除了一个最牛的包治百病的药,其他的药都没在碰运气吗?当然不是,如果你不是很明显最强的一个人,那你首先要给自己创造一个领域让自己最强,然后,去吸引对这个领域会感兴趣的教授,比如一个申请会计的学生,各方面都没有什么第一位的竞争力,但是,她做过一个倒闭的上市公司的清算工作小组的助手,其实这件事情对她自己来说也算是小事,她都快忘记了。但是,她在一个教授的眼中成了最需要的人,因为这个教授现在正在从事上市公司倒闭后清算的研究课题,在那个独特的领域里面,这个人就是第一,就算她GPA很低,GRE不高,就算她PS写得很差,也会被录取的,这就是领先法则和类别法则的结合应用。如果可以把更多的法则结合起来,比如对立法则,就算多了一个也有类似经验的人在竞争这个位置,你也有很大的机会去把握成功,你找到和竞争者的不同点,并且把这个对立点强化出来,肯定比你去模仿竞争者的战略有效。
“这些法则,肯定是正确的,并且有显著的效果。一个人在申请中,如果能真正理解这22条法则,并把它应用于实践,他的申请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把很多条法则一起实践的时候,效果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