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时期,冯仑把一家公司的股权卖给一家私人企业,是一项价值好几亿元的项目。冯仑和那家企业的老板是非常好的朋友,冯仑和那个朋友商量说,我们太熟了,不好意思谈,不如先让下面的人谈,如果谈不拢我们俩再出面。之后下面的人谈啊谈,最后冯仑要的和对方愿意给的还差4 000万元。他们就商量在上海见个面,吃顿饭,把这件事情说道说道。冯仑在想怎么说,如果让朋友妥协,确实不给他面子。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对半掰,即朋友多出2 000万元,冯仑少要2 000万元。
后来冯仑想了个办法,他跟对方说:“哥们儿,这
4 000万元我要是不写到合同里,董事会上交代不过去,因为董事会授权的底价就是这么多。你现在不太能接受,那么你就先付4 000万元之外的钱,我给你办过户,这4 000万元你爱什么时候给就什么时候给,但是你得给我写上。对我而言是长期应收账款,反正不是坏账。”这算是冯仑“让”了。
那位朋友没过多久给冯仑打了一个电话,说:“我觉得占了你的便宜,我付一半,你先给我过户,完了我再拿它抵押银行贷款,再贷4 000万元一块儿给你。”后来他一分钱没少给万通,因为冯仑卖的时候整个价格还是低的,所以对方光在这个项目上就赚了几十亿元。这笔交易之后,双方的关系仍然非常好。
挣钱的最高境界,不是“争”,而是“让”。在赚钱的过程中,人的本能都是争,讨价还价,杀价抬价。“让”的学问在中国尤其重要,因为中国人讲面子。想要销售,想要让别人支持你,让钱为你的公司创造效益,就得懂人心,先让一步,让人放心。
(冯仑,万通地产董事长。参考书目:《冯仑管理日志》,王方剑编著,中信出版社,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