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1997年夏天。已经死去的高枫有一首歌,说:“1997年,是一个好年,许多人的生活将改变。”我和那个21岁的女孩在夜晚公园的湖边散步时想起这句歌词,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躲在暗处冲我高喊:“烦不烦呀,我都知道了,不就是香港回归了你被强奸了我们的生活都改变了。”然后,那个小孩子撒腿跑远。然后,我和身边的女孩开始在夜色掩映下接吻。然后,女孩开始长时间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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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另一个女孩开始说起吧,她叫罗倩,和我在一个机关大院里长大。小时候,我们住邻居。后来,我家搬到了她家,她家搬到了院里的另一栋楼。长大以后,罗倩每回来找我,常开玩笑地说她有一种旧地重游的感觉。
“从前,这儿放着我的小床。”罗倩指指这儿说。
“从前,那儿放着我的书桌。”罗倩指指那儿说。
罗倩比我小三岁,我上小学三年级时,她才刚入小学。那时她的入学通知书就是我代领的。小时候的罗倩是个不怎么起眼的小丫头,头发又稀又黄,脾气好像还挺倔,凡事都得别人让着她才行。她刚上小学那阵子,我妈分派给我的任务是每天带她一起去学校,这差事可真让我苦不堪言。每回我去上学,罗倩总是一声不响地跟在我的后面。后来有一次,我先是故意停下来,装做系鞋带,趁她也停下来等我时,我突然起身向着学校的方向撒腿狂奔,等她反应过来,我已经甩开她一百多米,然后远远地看到她站在原地抹着眼泪哭。小时候的事不多提了。在我们十几岁时,彼此之间突然没了联系,我考上了中学,后来她考上了另一所更好的中学。直到她大学以后我们才恢复了“正常邦交”。
罗倩在天津的南开上的大学,学的好像是外贸英语专业。我记得她是从大学二年级时开始,常常在暑假或寒假期间来找我借书。
刚开始,我们之间还略有些生疏,她还保持着从前的习惯,称呼我为“哥哥”。有时候她挑了书就走,也就一本两本的,很快就看完拿了回来,有时候则客客气气一本正经地谈一谈书的内容。
没几次我们就熟了,找回了小时候的感觉,她不但开始直呼我的名字,而且越来越不把我的书当回事。
本来我是没有习惯借书给别人的,但是却架不住罗倩的伶牙利齿。
她说:“我计算了一下,如果你以每天读完一本的速度来读这些书的话,那么全部读完大约需要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加上目前你还在不断地购买新书,我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呢?这些书你不可能全部读过,甚至直到你老死,也不可能全部读完,是不是?”
“有可能。”我说。
罗倩一边不断从书架上往外抽书,一边振振有词地继续道:“悲剧啊悲剧。你说我不帮你读行吗?我不帮你谁帮你?”
每次来借书,临走她都说:“看完就还你。”其实还的时候很少,一个学期后,那些书早就不知被她丢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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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倩和我无话不谈。由此我知道了这家伙竟敢在中学就谈上了恋爱,大学时已经把一切都交给了一个叫陈辉的家伙。爱得死去活来,爱得甜蜜又充满困惑。有段时间,我觉得罗倩来找我,仅仅是顶着借书的名义倾诉一下她的爱情罢了。
那时候我和当时的女友还没有散。她们第一次在我的小屋里相遇,着实引起我当时女友的一丝微妙恐慌。
罗倩走后,女友对我说:“长得蛮漂亮的嘛。”
“漂亮吗?就她?”我反问。
我倒不是故意装傻,还真是没怎么留意她长得如何。以后罗倩再来时,我仔细看看,想想,发现她确实不是我小时候记忆中的女孩了。不知不觉竟然变成了大姑娘,头发长长的,人也长得高高的,不错。穿得也时髦,浑身洋溢着一种让人想伸手触摸一下的青春气息。
“长得是挺漂亮的。”我说。
“你是不是喜欢她啊?”女友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