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告别年代(上)(7)

我的绝版青春 作者:恶魔丁天


“那还不赶紧打电话约?”

“算了,我还是忙我正事吧。”

10

正事,当然是指我的写作了。我静坐书宅,大部分时间不是奋笔疾书,而是在苦思冥想。理不出头绪。有几日,我整夜不眠,思考问题,深刻得让自己心跳。那种深刻感动得自己激动不已。早上醒来,却觉得十分可笑。一夜之间,一切变得十分可笑。

在家写了一个星期的小说,除了将一点从前自己对于写作的信心消耗磨蚀光了以外,就是消耗掉了大量的香烟、咖啡。没有一点别的收获。

想睡觉,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躺在床上,我瞪着眼睛想心事。很多日子,我就是这么打发时间的。想心事。我想让我的心事变成一本书。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梦想。可时至今日,这还仅仅是一个梦想而已。我躺在床上,在虚无中勾勒出整本书。相当完整。可一旦我爬起来想把他们写出来,那些家伙就像故意和我做对似的,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跑得真他妈的快。

11

“喜欢听流行歌吗?”女孩问我,瞪着可爱的近视眼。

“当然。”我说。

“听CD还是听音乐台?”

“都有。”

“我们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听音乐台,因为歌多,不怎么重样,如果把想听的全去买来专辑,一个歌手只有一两首好听的。”

说到这儿,女孩想起什么似的,说:“你知道吗?罗倩和陈辉那时候可浪漫了,有一次罗倩和陈辉吵架了,罗倩不理陈辉,陈辉就在音乐台给罗倩点了一首歌。我们几个同宿舍的女生晚上全把收录机打开,播到同一个台听,那首歌把我们感动得……”

“什么歌名?”

“张雨生的《大海》。”

“是很好听。”我点点头。

女孩道:“张雨生还有一首歌叫《一棵秋天的树》,歌词简直绝了。不骗你。”

《一棵秋天的树》。

我是一棵秋天的树

时时望天,等待春风吹拂

可季节不会为我赶路

我很耐心,不和命运追逐

我是一棵秋天的树

安静守着自己小小疆土

眼前的繁华从不羡慕

因为最美在心,不在远处

十九岁时,我最喜欢的是美国的吉米 享德里克斯。此人1942年出生于西雅图,十六岁时自学吉它,旋即成为当地第一高手。十九岁应征入伍,二十岁时,他朝自己腿上开了一枪,如愿以偿地退伍。但因此成了终生残疾。二十四岁时,他的吉它演奏水准震惊世界流行乐坛,达到了后人难以启及的高度。二十八岁时,吉米因吸毒过量猝死于英国伦敦。

在学校时,我和管飞说起此人的事迹,管飞曾这样解释吉米之死,即他要想不断超越自己,只有求助于迷幻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求得大师之境。除此之外,他别无所求,无论是出唱片带来的滚滚利润,还是世人所赋予的虚幻荣耀。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还没有做到最好的极限。

管飞称,那就是寂寞高手的独孤求败之境界。

我倒觉得未必,怎知不是琴魔吉米突然爱上了一个女人,觉她比自己一直以来心中独有的吉它更对自己重要,而那个女人却不爱他,因为他是个残废,因为他只会爱抚他的琴,而根本不懂得女人,于是吉米伤心失望,自弃铸错。

12

女孩给我打来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有事吗?”

“没事。我是闲人。”

“想一起聊聊天。”声音听上去很落寞。

“没问题。”

“我五点下班,来我公司如何?”

“到时候见。”

我到她们公司的时候,公司里只剩下了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和另一个女孩坐在一张桌前,不知是在办公还是在看闲书,只是各自低着头。我找的那个女孩孤零零坐在空荡的大办公室的另一头,看见我来了,竟然出奇地热情和高兴,一点没有刚刚电话上那种落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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