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节:不友好的激情续

道德情操论 作者:(英)亚当·斯密


11不友好的激情续

不过在人们的观念中,客观事物能否取悦于人取决于直接效果而不是间接效果,我们所讨论的愤怒这种激情也不例外。其直接效果是如此令人不快,即使爆发得完全合理,也总让人有点反感。因此,如前所述,我们之所以在得悉其原因之前并不愿意同情这些激情,正是因为它们的表现。当我们听到远处痛苦的惨叫时,决不会对此无动于衷,而是会立即加以注意,不断地呼救会让我们不由自主地飞奔驰援。无独有偶,一张笑脸会让沉重的心情变得愉快轻松,使人们愿意同情他人并分享其喜悦,原先的重重心事一扫而光,顿时云开雾散。但是仇恨和怨愤的表现却完全不同。远处混乱嘈杂的怒骂厮打声让我们感到恐惧和厌恶,没有人像前面那样飞奔过去。虽然清楚这怒火不是冲着他们来的,妇女和承受力差的男人还是会吓得浑身发抖,不过他们是因为设身处地地想象才感到害怕。即使是那些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觉得心烦,虽然这种烦扰不会让他们害怕,但是足以让他们生气,因为设身处地地想象让他们感到愤怒。仇恨也是如此,一味倾诉怨恨只能令人生厌。我们天生就讨厌这两种情绪。它们那种粗暴激烈、让人讨厌的表现非但不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反而会适得其反。悲伤也并不比它们更能吸引我们的注意,我们在不了解原因的情况下往往会嫌弃并远离悲伤的人。造物主仿佛故意使得那些让人们彼此疏远的粗暴和不友好的情绪变得难以传播。

以音乐为例,悲伤或快乐的曲调能让我们实实在在地体会到这样的情绪,或者至少很容易去想象这些情绪。但是愤怒的曲调却令人毛骨悚然。快乐、忧伤、爱恋、钦慕、热诚这些感情具有天然的音乐性。它们天然的曲调显得柔和、清晰而优美,段落由有规则的停顿很自然地划分开,因此很容易按部就班地再现和反复。相反,愤怒以及与之相近的所有情绪的声音都是刺耳和不和谐的。段落很不规则,时长时短,由不规则的停顿隔开。因此,音乐很难表现这类情绪,而准确表现这类情绪的音乐也不太动听。一场由和谐而令人愉快的音乐组成的演奏不会有任何不妥之处,但如果全都是表现仇恨和愤怒的音乐,那就显得怪诞不堪了。

那些让旁观者感到不快的情绪,也不会让当事人觉得高兴。仇恨和愤怒对健康愉快的心情极为有害。对这些情绪的感觉中包含着一些尖锐、刺激、让人心痛的东西,使人心烦意乱,会彻底摧毁幸福所必需的内心的平和安宁(只有感恩和博爱这类相反的感情才能造就这种宁静)。那些宽仁君子深感遗憾的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使他们蒙受的损失,无论损失多么巨大,也丝毫无损于他们的幸福。他们最大的烦恼是对自己产生背信弃义的念头,在他们看来,这种念头所引起的种种不快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愤怒的发泄才能完全被人接受,旁观者才会充分同情我们的报复呢?首先,激怒我们的事端必须很严重,如果我们不表示一下愤怒,就会被人看不起,永远蒙受耻辱。最好不要去追究小过失,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雷霆,这种逞强任性、吹毛求疵的脾气最让人耻笑。我们应该将愤怒的情绪限制在合理恰当和符合别人要求的范围内,而不是任由内心的怒火摆布。与其他的激情相比,愤怒的合理性最应该受到质疑,…………详细请见 中国城市出版社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2008年 5月 定价: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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