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节:命运产生影响的原因

道德情操论 作者:(英)亚当·斯密


24 命运产生影响的原因

无论痛苦和快乐是如何产生的,无论其根源有无生命,都会在所有的动物身上立竿见影地引起愤怒或感激。即使一块石头碰疼了我们,我们也会马上对它火冒三丈。小孩会摔打它,狗会对它狂吠,脾气火暴的人会骂骂咧咧。实际上,我们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就会改变这种态度,立刻意识到不应该向没有感觉的东西发泄报复。可是如果一件东西对我们的伤害很大,我们会一直耿耿于怀,恨不得把它砸烂烧毁。如果一件器械偶然造成一个朋友的死亡,我们就觉得向它做这种荒唐的发泄是理所当然,不这样做反而像是不通人性的罪人。

同样,我们会感激那些经常给自己带来很大欢乐的没有生命的东西。如果一个海员依靠一块木板才从失事的船上逃生,一上岸就把它丢进火堆,我们会觉得他冷酷无情。我们大概都希望他能够小心翼翼、满怀深情地保存这块木板,就像保存一件心爱的纪念品一样。使用过多年的鼻烟壶、削笔刀、拐杖,会让我们逐渐积累起一种感情,对它们怀有一种发自内心的钟爱和珍惜。如果它们被弄坏或者丢失,我们的烦恼会大大超过它们实际的价值。曾经居住多年的老屋、长期乘凉的大树都会得到我们的尊敬,仿佛它们是我们的恩人。它们的朽烂毁灭虽然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损失,但是都让我们闷闷不乐。远古的森林女神和家庭守护神,也就是树木和房屋之神,可能就是起源于对这类事物的敬畏之情。这种感情好像很没有道理,因为这些东西根本没有生命。

但是,如果某一事物要得到合情合理的感激和愤怒,那么它不仅要能够带来快乐或痛苦,而且还要有能力去感知。没有这种能力,就不可能得到那些忘乎所以、自然发泄出来的感情。因为某种原因造成了我们的欢乐和痛苦,所以我们只有对其进行报答才能得到情感上的满足,而那些没有感觉能力的对象不可能接受我们的回报。因此,动物比没有生命的东西更适合接受我们的感激和愤怒。咬人的狗和顶人的牛都要受到惩罚,如果它们致人死命,那么只有杀死它们才能让公众和死者的亲属满意。这不仅是为了保护生者,某种程度上也是为死者报仇。相反,那些为主人立下汗马功劳的动物会让他们感激不尽。 《土耳其侦探》中的那个官员刺杀了那匹曾驮着他横渡海峡的马,因为他害怕它以后还会用同样的壮举让别人声名远扬,他这种残忍的行为令人震惊。

动物不仅能带给人快乐和痛苦,也能感觉到那些情感,但是它们仍然不能满足人类的感激和愤怒。当我们对一个人表示感激的时候,我们不仅希望他感到快乐,而且要让他知道这种报答是因为他过去的善行,让他为这种行为而愉快,让他觉得他的善心并没有白白付出。我们最希望看到恩人与我们心意相通,希望我们对自我价值的认定得到他的首肯,希望得到他的尊敬。我们很高兴看到别人对我们的评价符合我们的自我评价,希望别人也能对我们另眼相看。我们自愿报答别人,主要是为了得到他的欢心,从而满足自己的情感。那种缠着恩人表示感激,以求得更多恩惠的自私心理,常常被大度之人瞧不起。但是,即使是大公无私的心灵,也不会认为维持和增进恩人对我们的尊重是无足轻重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如果我们无法理解施恩者的动机,如果我们对他的品行颇有非议,那么无论他曾经给过我们多大的帮助,我们的感激之情也总是会大为削弱。他的青睐无法取悦我们,我们也不值得努力去对这样一个无足称道的恩人保持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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