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一切仍然让哈里·芬恩非常烦恼。他是个异常诚实的男人,并不喜欢向他爱的女人隐瞒什么。大约十五年前,当他看到她在大学校园里走过时,就立即爱上她了。当时,他刚从海外完成任务辗转归来,正在休假,去那里拜访一个朋友。他一直很腼腆,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不过,这些特性对他的军旅生涯倒是非常有利。他所从事的工作经常需要数星期、甚至数月缜密的思考、周密的准备,然后才是几秒钟高度紧张的行动,而且行动时还需要令人发疯的致命镇静。他在这两种苛刻行动中都表现得极其优秀。
但是,那天看到从前的曼达·格雷厄姆从草坪上走过来时,他径直向那姑娘走去,请她当晚和他一起出去。曼达当时穿着牛仔短裤、露趾凉鞋,金色长发垂到腰际。他以前从未见过那么漂亮的脸蛋。她开始时没接受,也许觉得受到了冒犯,他居然相信她会接受他如此仓促的邀请。但芬恩寸步不让,终于得到了机会,还有妻子。正好,美国海军缩减开支,芬恩得到退役机会。曼达一毕业,他们便结了婚。一年之后,戴维出生,帕特里克和苏茜接踵而至。他们是一对幸福的夫妇。孩子们都被教育得很懂事,长大之后都能在自己的领域里有所作为,尽管他们也许不能成就什么大事业,但他们所做的事一定都会是积极的。
芬恩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一些最深刻的反思,都是他在做出极端疯狂的事情时做出的,比如爬在高速行驶的轮船船壳上时。但他就能做到。
他看看手表,勒紧背在肩上的防水袋的带子,为下一步做好准备。这是最棘手的部分:从这艘高速前进的轮船上跳下去,还要避开船尾的螺旋桨。因为他跳下去之后,如果不能奋力蹬水,及时从轮船前进的路线上游开,没有及时潜入到足够深的地方,那他最后的记忆就是螺旋桨叶片残忍地把他的躯体撕成两半。
他曲起双腿,脚底蹬在船壳上,心里默默数道:一,二,三!说时迟,那时快,他使出浑身力气猛蹬船壳,身体箭一般射入水中,向下潜去。他能感觉到螺旋桨的力量正在把他向船尾拖。一会儿之后,他浮出水面,看着轮船的行驶灯光消失在远处。他往四周看看,很快确定了自己的方位,奋力向那些悬崖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