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得太多了,以至于我不是完全明白这个人的重要性。
可我明白了一点——任何一个人都会对人诚恳与虚伪,不管是善是恶,这与品性无关,只与对那个人的观点有关。这问题归根结底只是我想对他说真话还是假话?我已经说过了,我可以,可我想不想?束之蒙叫我不要急,可以想很久再回答他,只要这个约定存在,时间不会是问题。所以我保存了两年之久,这两年,便是十四岁的期约到来前的两年。这两年,我们不知道何在做什么,在束之蒙的观点里,只要能平安摆脱何的摆布、摆脱“海神”的身份,他无法将我做挡箭牌,其他的事也不是那么重要。当然,这并不是我们放弃的理由,只是何藏得太深,我们对此摸不着头脑。
于是一切心平气和朝约定的日期靠近,还有另一个人也朝我靠近。
我已经提过她两次,对,她就是海神的巫女,那个行踪诡秘的女人自那时就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可我从不知她的身份。
那段日子里,我时常女扮男装要律桢带我出去玩,律致那个小跟班也会跟着去。何倒是不介意,既然我演的是他们家的远亲,那两个小少爷陪着也是合理的。律致在我面前素来毕恭毕敬,因为我答应教他一些基础手腕对付他哥哥,就是束之蒙教我的那一套。律致天真而直率,一点儿也不像他的将来。他只是个沉浸在自己嚣张童年里的少爷罢了,学诗文世事,甚至学提笔作画,但更享用自己何家少爷的身份。有时律桢忙于家事,律致就偷偷地带我去“玩好玩的”。我女扮男装随他去了,然而,我们只是华服素面自市集走过一圈——可我低估了他的想法,那一条路上恰是布料铺子、首饰摊子的地方,城镇上的少女们经常出没于此。即便他只有十三岁,一个小号的翩翩公子,也有一些小号的少女们对他投来倾慕的眼神。我的律致本该心无旁骛地做他的纨绔子弟,那是他应有的命运。儿时享用所有的倾慕,长大了与门当户对的小姐结为连理,再接下何家一部分的家业,可他带上了我。我受不了那些少女的眼神,我问律致:“这有什么好玩的?”律致便用扇子捂着脸,笑吟吟地对我说:“你不觉得……很快乐么?”
他显然是忘了我是个女孩儿,可即便我是男孩儿也不觉得那些羞答答的红脸姑娘有什么让人快乐的。我倒是更喜欢在街边看舞刀弄枪的“走江湖的”。有男有女煞是有趣。律致对这些粗浅的拳脚功夫没有兴趣,但我对他说“兴许能打过你哥哥呢”,他便仰着脖子也看了起来。那天倒不是我第一次看见小贼,但却是我第一次捉贼。束之蒙一早告诉过我,恶人要懂得认恶人,最基本的就是贼,如何判断一个贼?束之蒙说,看眼神。比如说众人都被别人的表演吸引了,可其中有一个却盯着四下的人看,那他就有七成机会不是好人,有三成可能是他丢了东西。但是,丢了东西的多半看的是地上,而贼多半盯着人的腰间钱袋打量。这几乎是验证束之蒙教导的天赐良机,我真的看到一个将眼神流窜向各处的小叫花子,律致那个傻孩子丝毫不觉,还若有所思地盯着耍花枪的一对男女。人群里最醒目的目标便是律致,他的衣服太彰显他的家世身份。我趁着人群拥堵往旁边藏了藏,想看那小叫花子是不是真的要下手——可有什么理由不对律致那个傻孩子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