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多年轻,多孩子气,但是多快乐。可就在这个时候,方靖晖的那句话又热辣辣地穿过了我的脑袋,“你觉得法官会同情谁?是一个职业正当、什么记录都清白的植物学博士,还是一个金盆洗手了以后只会从男人身上讨生活的歌女?”那种熟悉的嗡鸣声又开始肆虐了,掺和着酒精的味道,和类似于呕吐物的腥气。我捏紧了拳头,四处寻找着我的手机,我不管,我说过的,我要那个婊子养的男人为这句话付出代价,我现在就要。“方靖晖,你给我听好了。”我不管不顾地说,自认为自己还算是维持着威胁人的时候必需的冷静,“我没有吓唬你,我什么都敢做,我跟你讲我什么都不怕。……反正郑成功那个小东西的命是我给的,把我逼急了我带着他一起开煤气……不就是这条命吗?我可以不要,我敢,可是你敢不敢?方靖晖你说话呀你敢不敢……”眼眶里一阵潮热的刺痛,可是没有眼泪流出来——全都烧干了。我知道,我又做错了,我又没能沉住气,我知道我这样做其实正中他的下怀,我在身处下风的时候应该仔细寻找突破的机会,可是我却又是一咬牙就起来掀翻了棋盘,我又让人家看到了我的气急败坏,又让人家见识了什么叫做输不起——可是谁叫他侮辱我?
隔着上千公里,他无可奈何地笑,“东霓,你是不是又喝酒了?去睡吧,等你清醒了再和我说。我要挂了。”于是我也笑了,“要是你现在床上有人的话,你应该负责任地转告人家——你说不定带着一身乱七八糟的有毒的基因,问问她有没有勇气帮你生第二个郑成功。”然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脸上依然带着微笑。果然,我的手机开始疯狂地响,他终于被我戳到了不能碰的地方,不打算再维持那副冷静的表象,准备跟我对骂了——于是我心满意足地关上了手机,我眼下可没兴趣陪你练习,你又不是不知道,反正对骂起来,总是我赢。
干吗总是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总是那种风度翩翩,专等着欣赏我如何失控的样子?我用力地重新拉开了一罐啤酒,太用力了些,拉环划到了手指。我把脸埋在了胳膊里面,因为突然之间,脖颈似乎罢了工,拒绝再替我支撑着脑袋。我和方靖晖之间总是这样的,谁也别想维持好的风度,谁也别想从头到尾保持得体的表情,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已经是这么龌龊了,任何对于“尊严”或是“教养”的执著都显得可笑。这到底有什么意思?我在心里问自己。就算我早已不可能再回到那个我出生长大的工厂区,因为我几乎绕了半个地球;就算早就告别了嗓子唱到嘶哑的日子,因为我变成了想让当年的自己竖中指的老板;就算早已不用担心半夜回家会被房东骂,因为我住进了一套客厅可以用来打羽毛球的房子里,可是就算这样,又有什么意思?生活的内核永远让人丑态百出——不管你给它穿上了多么灿烂夺目的外套。早知如此,当初还奋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