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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江湖无敌的计算机高手(3)

像恋爱一样去工作 作者:茅侃侃


掏心掏肺地说,当年我以育英为荣,只可惜后来它没能以我为荣,反倒要在某种程度上"以我为耻"了。

首先,上了初中,我依然沉迷计算机技术,延续小学后期的惯性,更加一发而不可收拾。

其次,进入初中后,我开始了严重的偏科,但偏科得如此变态。

我喜欢计算机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老师都认为我应该偏理科而轻文科。结果恰恰相反,哥们儿理科相当差,差到你无法想象,竟还没影响我在计算机这个明显重理科的领域内发展。而与之对应的,就是我文科出奇地好,好到我英语几乎没低于过90分,语文也是。就连政治课,也是。

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天生随性,而且只要不犯法、不欺负人,父母对我也实行粗放式管理,爱咋咋着,导致我在偏科的歧途上一路狂奔,直到冰火两重天的境界。

老师对我也很无奈。这种偏科行为令我注定与班干部和主科课代表无缘,但我从来不打架,不斗殴,不闹事儿,不在课堂上打瞌睡,大体上还可以归于传统意义上的"乖孩子"。

有幸的是,初二开始,我们有了计算机课,老师趁势把我"提拔"成了计算机课代表,一个是我确实干得了这事儿,二是老师期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我更重视自己的薄弱科目,德智体全面发展。

初三那年,北京市有一个计算机比赛,各重点中学均派出参赛团队,育英中学也不例外。哥们儿率领的队伍不负众望,一举拿下团体第一,两个单项第一和一个单项第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拿下单项第一的那个项目,要求在电脑中录入一篇文章,用赞助商creative的一款排版软件(类似于现在的Word)进行排版、处理,然后打印输出,速度最快且最符合排版要求的那个人获胜。

刚开始我是处于劣势的,甚至以为要完败了。原因是我根本不会用五笔输入法(这也证明我很讨厌背),是所有参赛学生中唯一一个用智能ABC的,录入速度当然就比别人慢了很多。但是在录入期间我惊喜地发现,我的竞争对手们肯定没用过DOS而只练过打字与WPS(这两项是当年初中计算机课的必修课),因此,他们首先盲打不如我。用过DOS的人都知道,那年头鼠标根本没什么用,全靠键盘,因此哥们儿打小学就练得一手好盲打。其次,初中课堂只教过学生用DOS版的WPS,而我早在小学期间就频繁地安装各种软件自己琢磨, Microsoft Word 5.0和6.0早就让哥们儿用烂了。更让我happy的是,赞助商提供的文字处理软件简直就是模仿微软Word做的。

综上所述,结果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虽然我用拼音录入,错字率肯定胜过用五笔的同学们,然而我的打字速度据统计平均每分钟依然不低于100个,所以录入完毕后还有时间再修改一遍错别字;再加上我比他们更熟悉那个文字处理软件,排版上又节省了大量时间(WPS的DOS版本和Windows下的使用差别老大了,有他们琢磨的工夫,我已经交活儿了),所以最终我居然以绝对领先的优势完成了所有的环节并不可辩驳地在这个单项上拿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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