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玉定睛一看,一个男生从校门口朝她们跑了过来。可能在风中站了很久,男生的鼻头已经冻得通红,他跑到李红玉的跟前,笑着说道:"呵呵,你总算来了。"
"郑学长?你怎么在这儿?"李红玉脑袋里塞满了问号,她早已不记得除夕之夜,郑立风跟她说的约定。
"我来接你啊,你们女孩的东西肯定多,我帮忙当挑夫啊,呵呵。"郑立风说着就抢过李红玉和她老乡的包,大步朝学校走去。
李红玉愣在原地,看着这个中等身材,皮肤黝黑,始终带着笑容的男子夺过自己和老乡的包,一下子也没了反应。还是她的老乡拍了拍她,带着一丝神秘地笑道:"哟,男朋友?你不够意思啊,从来没跟我提过。"
"哪儿跟哪儿啊?就是勤工助学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学长。"李红玉急忙澄清。
郑立风已经走出几米远,扭头对她们说道:"小姐们,外面可是很冷啊,你们不想赶紧回宿舍么?"
李红玉这才跟老乡一起快走几步,跟上了郑立风。
李红玉的老乡跟她不住一栋楼,她和郑立风先将老乡送回了寝室,然后再一同朝女生九号楼走去。
"我说,郑学长,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李红玉终于有机会问出自己思考了半天的问题。
"我不知道啊,我以为你昨天回来呢,呵呵。"郑立风在寒冷中依旧春风满面。
"昨天?哦……"李红玉终于想起来之前跟郑立风说过,自己5号就会回学校,"你不会一直在学校门口等吧?"李红玉张大了嘴巴,希望郑立风赶紧否认这一猜想。
郑立风也不正面回答,只是呵呵笑了两声。
李红玉感觉自己真是被打败了,第一次有男生对自己这么好啊,更确切地说,第一次有自己看得顺眼的男生对自己这么好。红玉的心里顿时升起一种难以言语的满足感,不断冲击着她的心房。原来女人天生就喜欢被人宠爱,那种虚荣感是与生俱来的,不管你是倾国倾城,还是其貌不扬。
李红玉当然不能说是其貌不扬,虽然没有桑娜的胜雪肌肤,没有程雨飞的精致五官,也没有周落的如兰气质,也尽管她出身农村不如其他女孩那样时尚抢眼,但她的大气与率直,仍然让很多同性和异性愿意与她做朋友,加之她还有一双波光流转的丹凤眼,更是增色不少。
大学两年多来,也有男生追过李红玉,但是由于李红玉感情神经不发达,加上那些男生实在惨不忍睹,造成了李红玉到大三依旧单身的结果。也不是说李红玉眼光有多高,只是她比较欣赏稳重一点的男生。
记得大二时,跟其他系一起上大课,有个男生传给李红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首诗:
"吾观窗前景,
喜闻佳人至;
红袖风中舞,
玉手停蝴蝶。"
李红玉不解,拿给周落,周落一看这么老土的表白方式,便顺手用笔将这四排的第一列字圈出来,递给红玉。
"吾喜红玉,哦……"李红玉恍然大悟,略带羞涩地朝传纸条过来的男生看去,不看不要紧,看过之后三魂七魄吓得只剩一魂一魄。那男生的头发因为睡觉压着了,极有个性地倒向一边,瓶底般厚的眼镜艰难地挂在原本就很平的鼻梁上。以鼻子为中心,脸的上下左右天女散花般均匀地布满了大小不一的痘痘和痘印,有的痘痘已经长熟,张扬地挺立在脸颊上,透出黄白的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