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的抢劫并不逊色于西班牙。以光荣形象载入史册的达?伽马,一来到东方,便开始抢劫和屠杀,他第一次绕过好望角的东方之行,便赚取了60倍的利润,其中相当一部分利润属于屠杀和抢劫的成果。达?伽马回到葡萄牙后,立即被任命为印度总督。西方历史学家对于这一事件往往轻描淡写,而事实上,这一任命意味着西方人自行宣布了对于亚洲国家和民族的政治、军事、经济领导权,而根本不在乎亚洲国家和人民的意愿。这一自我任命造成的结果就是军事占领,他们所到之处,首先就是建立军事堡垒。在中国的海外贸易史上,如今的新加坡过去叫满剌加,一直与中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而葡萄牙人来到满剌加,立即通过屠杀推翻当地政府,建立了自己的权力机构。当现在的巴西被教会划入葡萄牙版图后,葡萄牙殖民者在巴西也通过奴隶大量开采黄金、白银、钻石。欧洲历史上很多被载入史册的伟大探险家,其实都是黄金侦探和财富侦探。
早期殖民者另一个发财的方式是发展种植园经济。开挖金银钻石矿和种植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殖民者自己当然不会去干这种苦活,他们使用奴隶来工作。奴隶的来源一是当地的印第安人,二是非洲黑人。随着殖民者的屠杀和来自欧洲的疾病,印第安人口急剧下降,非洲奴隶成为殖民者发财的重要生产工具。葡萄牙是第一个贩卖奴隶的国家,后来的欧洲强国,无一不参与这罪恶的发财生意,并从中获得巨大的利润。以西班牙为例,咖啡、蔗糖、烟草等种植园经济给西班牙带来的财富,估计超过抢劫金银价值的10倍以上。
西班牙的种植园经济之所以能够获得暴利,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武装保护下的贸易垄断。从1503年开始,西班牙王室规定,所有往返美洲殖民地的货物只能由西班牙商船装运,并在指定港口装卸。这个规定导致了大量海盗的出现,其中有英国、法国、荷兰等后来的强国。1526年,为了防范欧洲海盗,西班牙建立了西印度舰队,1561年开始为商船护航。由于当时往返美洲和欧洲的货物量还不是很大(金银本身就不占很大体积),开始的时候,每年只组织一次商船集体航行,便于军舰保护。从1564年开始,每年组织两批,4月和8月各一批,每批40到70条商船,由6到8艘军舰护航。这就是西班牙殖民史上著名的“双舰队制”,也成为后来西方各国大力发展海军的源头。这种方式被中国人简称为“持剑经商”。在西班牙殖民统治的300年间,前150年间,“双舰队制”比较有效,同时也是欧洲海盗最猖獗的时期。后150年间,随着欧洲其他国家在美洲殖民地的建立,例如法国在海地,英国在牙买加,荷兰在纽约(当时叫新阿姆斯特丹)等,“双舰队制”的作用渐渐名存实亡,欧洲各国的海盗也慢慢变成正规海军。到19世纪前夕,1798年,西班牙的“双舰队制”废止,西班牙的贸易垄断彻底结束,一代霸主无奈地退位了。
西班牙、葡萄牙之后,另一个欧洲强国是荷兰。荷兰除了沿用西班牙、葡萄牙的方式之外,它最突出的特点是建立了世界贸易体系,荷兰人因此而被称为“海上搬运夫”。然而,荷兰繁荣的基础十分薄弱,当英国对货运船只做出限制的时候,荷兰“海上搬运夫”的地位立即被削弱。而且,荷兰获取财富的方式,已经开始脱离实体经济,它发展出最早的股份制和股票市场,并形成了近代史上第一次巨大的金融泡沫,对后来的强国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消极影响。这一消极影响的深度和持续性,至今依然有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