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信息技术之后,下一个技术突破是生物技术。美国在这方面不遗余力地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转基因技术是美国比较成功的生物技术之一,尤其在植物种子方面,美国的转基因技术正在世界各地开花。那么转基因技术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别人买了美国人第一批转基因的种子,有了收获,从中筛选优秀的颗粒作下一年的种子,美国人怎么办?千百年来,地球上所有地方的农民们都是这么做的。现在,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消灭大自然慷慨赐予人们的这个权利。
美国人的做法之一是,使用他的转基因种子,必须搭配他生产的某种农药才能正常生长。比方说,某公司的除草剂可以杀死所有草本植物,除了此公司的转基因种子。但是,这种办法只能保证必须买除草剂,不一定必须买种子。于是,在美国农业部指导下,美国跨国公司利用生物技术发明一种绝育的种子,也就是说,种子只能种一季,不会有后代。但是,这两种方法太霸道,难以阻止人们采用传统种子。于是,美国的知识产权决心推翻这一人类千百年的传统。据介绍,美国人正在开发一种技术,将转基因技术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在转基因植物的叶子中加入一种成分,肉眼看不见,但这种成分可以发出特殊的光,让太空卫星接收到。由此,美国人就能在全球范围内守卫自己的知识产权。
虽说这个方案还在设想之中,能否成功尚是未知数,但这个由知识产权过度保护而产生的设想,说明了几个问题。
第一,如果这种植物种子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作物,人们的生活就受到了更多的控制。以前人们只要有块地,种点粮食,养点家禽家畜,山高皇帝远,日子可以过得自由自在。未来,这种技术一旦推广,不光粮食,鸡鸭猪狗都可以使用,不管你想采取怎样最低级的谋生手段,知识产权所有人立即就追上来向你收取使用费了,收多收少还像微软一样,全由它说了算。还让不让人活了?这种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开始侵犯基本人权。
第二,可以想见,这种技术开发的投入应该是很大的,但是,美国人投入这么多钱,不是为了产量更高、品质更好,而只是为了收费的时候一网打尽,别想有漏网之鱼。这实际上是对人类无用的知识,只是对个别人赚钱有用的“产权”。这种太空种子的成本也会很高。一旦技术开发成功,权利人一定会大力推广,尽快收回投资,一劳永逸地赚大钱。然而,世界上植物种子众多,千百年来,无数的农民都是自己培养种子,人们不用美国的太空种子怎么办?美国岂不竹篮打水一场空?很明显,如果出现那种情况,知识产权的所有者会寻求美国政府的保护,美国会积极配合跨国大企业,用各种各样手段,强行推广他们的太空种子,威逼利诱,包括使用武力和战争。世界将成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天堂,同时成为其他所有人的地狱。这种太空种子技术还没有问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却已经有了某种流氓气息。
任何事物都不能绝对,好东西好过了头,也就变成坏的。吃人参也能吃死人。中国古人说“过犹不及”,过头了,就会走向反面。知识产权也不例外。美国利用世界贸易组织(WTO)将贸易与知识产权紧密挂钩,知识产权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超主权存在,其重要性对于某些美国人来说,已经超过了自由、民主、人权,目的就是利用不公平的知识产权地位,借助自由贸易的幌子,在全世界实现“新殖民”,到处疯狂赚钱。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造成很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