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选:
第三节:劳动与闲暇———增加工资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2005年3月22日是法国人难以忘记的日子,从那天起天堂慢慢变成了法国人的回忆。因为在那一天,法国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旨在提高国家竞争力法案,鼓励大家“多工作多拿钱”。然而新法案却引起了法国民众的强烈不满,他们已经习惯于支配丰富的休闲时光,拒绝牺牲休息的权利。于是乎,种种反对的言论遍布街头巷尾。的确,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减少劳动时间一直是大势所趋。技术进步让人们通过较少的劳动生产出了较多的产品,并享有了较多的闲暇。乍看之下,法国增加劳动时间的行为似乎是“倒行逆施”,既有悖于人伦,又违反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实不然,法国此举不仅本身颇有苦衷,而且实质上也有利于法国人民的长远利益。
从经济学角度看,法国政府在财政扩张的同时增加工时实际上是对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的完美结合。大萧条后,大红大紫的凯恩斯主义总是告诫人们“需求创造了供给”,法国扩大政府支出的赤字财政正是响应凯恩斯号召的总需求政策。但上世纪70年代的“滞胀”打破了凯恩斯神话,对古典经济学的回归愈发成为一种时尚,萨伊“供给创造需求”的金玉良言又重新在决策者耳边响起,法国增加工时正是重回古典主义的总供给政策。双管齐下使得总供求在政府调控的双重刺激下将更有可能引领法国驶入经济复苏的快车道。
当然,追求舒适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法国民众对增加工时的反感也是情有可原。但如若不然,经济的疲软将让法国人更加享受不到天堂的阳光。至少,现在的牺牲换来的是无尽的希望,正如《肖申克的救赎》里的经典台词:“有希望,才能看见天堂。”劳动和闲暇是一种两难的选择,而在国家经济陷入低谷时增加劳动、减少闲暇,绝对是帮助国家、拯救自己的“利国利民”的上上之举。
闲暇,源于拉丁语,表示“许可”的意思,泛指在劳动之余获得许可进行的活动时间。柏拉图曾把他理解为四层含义:(1)即“空闲”;(2)即从活动中获得自由;(3)一种自我控制的自由状态;(4)休闲状态。显然,他已经触摸到现代闲暇的概念及“闲暇”的“自由”本质。从实践的角度看,闲暇是一个时间上的概念,那么它指的是什么呢?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早在1899年著的《有闲阶级论》中指出,闲暇时间指人们除劳动外用于消费产品和自由活动的时间、不生产的时间。人们在闲暇时间中进行生活消费、参与社会活动的娱乐休息,这是从事劳动后身心调剂的过程,与劳动力再生产和必要劳动时间的补偿相联系。 在19世纪早期的很多工厂里,工人们根本没有休息日,每周要工作84小时。直到一百多年前,人们一般每周要工作6天。而现在大部分国家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周5天。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工作时间甚至减少到4天半,法国人的工作时间仅是一周35小时。其实,如果获得了一笔巨额财产,很多人就不愿再继续工作。可见工作时间和经济发展水平是有关系的。
其中的道理并不难理解。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挣钱,而挣钱的目的是为了消费。挣钱越多,消费的可能性就越多。一个人如果不停地工作,他就没有时间去做别的事,所以一个人用于工作的时间必定是有限的。为了说明人的工作时间如何决定。这里说的工作,是以挣钱为目的的劳动。而在工作以外的时间,我们称之为闲暇—也就是一个人可以按自己的喜好随意支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