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节:个体道德是行为主体对他人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还是对自己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4)

自主权利的道德界限 作者:王国乡


与无私奉献论者相反,那些既怀疑无私奉献道德,又不知市场经济道德为何物的"道德虚无主义者"则认为,既然市场经济允许个人追求最大经济利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么,不论个人采取何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手段,只要能赚到钱就是好样的、应当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贪污腐败行为的频频发生,固然与市场经济制度不健全有关,但也标志着这种道德虚无主义者的存在)。这也是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道德反思或伦理反思)的表现。试想,如果一个人了解市场经济游戏规则和法律规范,知道每个人都有追求个人利益的权利,并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他就会明白,个人追求最大利益的边界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因为,如果自己侵犯了他人的利益,不仅会受到他人的抵制,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意味着自己将因此失去做人的资格,从而失去在市场经济社会生存的权利。通过这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的伦理评价或道德反思,必然会使那些理性的经济人自觉遵守市场游戏规则,成为一个为己互利的市场经济道德厉行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引起中国人道德困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正统伦理学把个体道德(经济道德)理解为个人作为价值主体(需求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做出的价值判断或道德评价,其评价的结论必然是认为他人给自己奉献的利益越多,他人的道德价值就越高。相反,当我们把个体道德理解为个人作为价值主体(需求主体)对自己行为做出的价值判断或道德评价时,理性的经济人就会自觉选择"为己互利"的市场经济道德原则,因为只有这种选择才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经济利益需要和安全需要,又有利于自己与他人和谐相处、合作共事,达到互惠互利的最好结果。

由此可以说,"为己互利"的经济道德是市场经济当事者(经济人),根据对自己行为的价值判断自觉选择的现实和谐生活方式,它是市场经济制度能够存在和发展的伦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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