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普鲁士的改革(2)

启蒙到大革命:理性与激情 作者:(美)R.R.帕尔默


重建军队的先决条件是复兴国家,这是由施泰因男爵着手并由其后继者哈登堡继续进行的。施泰因像梅特涅一样,来自德意志西部;他曾经长期敌视他认为几乎是不开化的普鲁士,但最后却转向普鲁士,认为它最有希望领导全德意志走向未来。他十分专心地研究康德和费希特的哲学,详细思考职务、服务、品性和责任诸概念。他认为必须唤醒平民,使他们过上道德生活,应让他们摆脱被残酷对待的奴性地位,而上升到能够自我决定,取得社会成员身份。他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职务的平等而不是权利的平等。

在施泰因领导下,普鲁士古老的社会等级结构变得稍微宽松。财产在各阶级之间已经可以交换;各阶级的士兵现在都能在军队中担任军官。为培养市民的公民感和参加国家大事的意识,他们被授予城市自治政府和广泛自由。普鲁士的市政制度,以及后来德意志的市政制度,成为下一世纪欧洲很多地方效法的榜样。

施泰因最著名的政绩是“废除农奴制”。由于整个改革方案旨在增强普鲁士进行反法解放战争的力量,所以当然不可能去同指挥军队的容克地主相对抗。施泰因1807年的废除农奴制法令只是限于废除农民对领主的“世袭隶属地位”。这一法令给予农民无需领主批准迁移、结婚和做买卖的权利。然而,如果农民仍留在原来的土地上,则依然受制于所有在领主田地上强制服劳役的老制度。拥有小块租佃地的农民仍然有义务偿付租金和捐税。根据1810年的一项法令,一个农民可以把他的租佃地转变为私有财产,摆脱对领主的义务,条件是他保有的土地的三分之一要变成领主的私有财产。在往后几十年中,许多这类的转变发生了,其结果是容克地主的庄园大大地发展起来,变得更大了。普鲁士的改革多少削弱了领主原有的家长式统治的权力,使民众获得了法律地位和迁移的自由权,这就为一个现代国家和现代经济打下了基础。不过农民变成往往变成农业雇佣工人,而容克地主的地位却得到提高而不是削弱。普鲁士避免了“大革命”。施泰因本人因遭拿破仑的猜忌,被迫于1808年流亡,然而他的改革却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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