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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两妇同名同命同时同地离婚

可怕的巧合(第2版) 作者:北巫


台湾苗栗县有两个同名同姓的妇人,都生有三名子女,都因丈夫好赌被拖累,不约而同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法官原先以为两案是同一人,得知两人同名同姓且际遇相同,不禁感叹造化弄人。

这两名谢姓妇人分别为58岁与47岁。年长的谢姓妇人结婚已36年,她告诉法官说:“我丈夫酗酒、好赌,经常打骂我。甚至,有时候还拿菜刀要杀我。而且,他从来不帮我做事情。一天游手好闲,靠我赚的钱来养活全家。更可气的是,他只要赌博输了钱,一回到家就向我要钱。我哪有那么多的钱给他赌博?并且,他从来就没有赢过什么钱回家。所以,我经常不愿意给。可是,如果我不给,他就会打我。我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够了。再也过不下去了。请法院批准我们离婚。”

较年轻的谢姓妇人则结婚20多年,丈夫同样沉迷赌博,积欠多笔赌债,常有人上门讨债,让家人提心吊胆。较年轻的谢姓妇人说:“这样的日子再也没法过了。我一定要离婚。我不离婚我就不想活了。因为债台高筑,已经无力偿还,我丈夫竟将家中的金饰变卖,房屋、汽车都设定质押借款,并申办多张信用卡、现金卡使用。真是太气人了。他这样子拖累了家人。这样的日子再也无法过了。”

这两起离婚案判决时间仅相隔两天,法官对两人同名同姓,且人生际遇雷同,都认为太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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