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美术界的掮客(1)

犹太商人的智慧 作者:顾骏


在文化领域中,另一个在犹太商人参与下得以明显资本化或合理化的,是艺术品行业,尤指美术品。

谈到美术品,这似乎是一个犹太人不应该进入的领地。人类学家有一种观点,认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都有一种“缺乏从事具象艺术天资的闪族特性”。这种说法能否成立,自可存疑,但犹太人自觉地不从事形象艺术创作,则几乎是千百年来有目共睹的事实。因为犹太民族的《圣经》中有上帝告诫犹太人不得从事类似美术创作的记载,“摩西十诫”的第二条就规定:“你们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埃及记》)

正因为如此,历史上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犹太人确实没有违反“十诫”。犹太人正式登上国际美术舞台的时间,大致在19世纪与20世纪相交接的当口,并且还产生过一个有名的“巴黎犹太画派”。即便如此,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对美术家与美术品的总体态度是冷淡和拒绝。用一个犹太画家自己的话来说:“一个犹太美术家从基督徒那里得到的鼓励要多于从犹太人那里得到的。富有的犹太人在遗嘱中也不肯留点财产给美术。”

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罗思柴尔德家族的态度,也可以作为犹太商人一般态度的代表。

罗思柴尔德银行伦敦分行的创始人,纳坦·罗思柴尔德,有一次碰到别人向他兜售一幅画,他当时就一口回绝:“不能把钱浪费在这上面。”

后来,伦敦犹太社群的首席拉比(即当地犹太人的精神领袖,宣教师)派了一个美术经纪人来找他,纳坦·罗思柴尔德才不无勉强地应允说:“行啦,给我一幅30镑的吧,我不在乎哪一幅。再见。”

纳坦·罗思柴尔德的这番话,是在19世纪说的,在当时并不能算错,因为美术品单纯的美学价值,同一个犹太商人可以是完全不相千的。

然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术品就不再是单纯的艺术品了,美术品多了一个属性,这就是商品属性,美术品的收藏也不单纯是风雅的行业,而成了有远见的投资。其中尤其是收藏,更确切地说,投资现代美术品成了“自从发明复制技术以来复制钞票最快的方法之一。”著名犹太美术商悉尼·贾尼斯,曾于1955年卖掉现代抽象印象派画家李·波洛克的一幅绘画,价格为200美元。差不多10年以后,这同一幅画出现在索思比拍卖行的拍卖厅中,以14500美元成交。

美术世界的资本化、商业化潮流,不能说是由犹太商人引发的,比如现代派画家及其价格的飞涨,不是指一般的涨价,而是指画家及其作品价值的根本性改变,就是在1956年由波洛克突然死于车祸而触发的。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这些“生不逢时”的艺术家身上,收藏家也来劲了,似乎有意资助似地大量购买,而美术商则顺势推波助澜。其实,波洛克要是小心点不出车祸,也没几年好活了,因为酗酒已使他的肝脏严重损坏。一个酒鬼的慢性自杀与一个美术家的突遭横祸,给美术世界带来的影响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尽管如此,犹太商人肯定属于第一批察觉这一美术世界的合理化潮流,并以其直接经营活动推进了这一潮流的人。从本性上讲,从事现代美术家作品的买卖和收藏完全不同于收藏古典名家或已成名的现代美术大师的作品,现代画家尚未得到完全认可的,其作品的阶值未经确定的,但也唯其如此,目前较低的定价同时意味着日后有“复制钞票”的可能。这种高风险与高利润同在的境况,正是犹太商人最为关注,也最为擅长的。所以,才会在纽约市第57大街这个现代美术的世界集市上聚集那么多犹太美术商,才会形成一个被人戏称为“犹太黑手党”的美术批评家、美术商、画廊或美术馆主的集群。它主宰了纽约的美术舞台,塑造了美学趣味,有意识地引导美术潮流,造就着一个个美术流派,从而也就造就了一个完整的、长盛不衰的美术市场。同时,由这个过程本身,也造就出了一些杰出的犹太美术商,其中有两个人可以作为犹太商人对美术世界商业化、合理化的贡献之代表,一个是悉尼·贾尼斯,另一个是弗兰克·劳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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