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电影院毒杀事件(2)

密室之不可告人 作者:轩弦


刹那间,邱晓雯脸色一变,稍微颤声说:“你……你说我是凶手?我……我不是……”

她定了定神,稍微冷静下来,反驳道:“我的确是离开了十几分钟,但那段时间我真的在洗手间里。你们只能说我有作案的时间,但不能以此证明我就是凶手!梁玄空和田鹰也有作案的可能呀。虽然他们每次离开的时间都不超过五分钟,可是他们可以把几件事情分开处理。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先去杀人,然后回到技术部,过一会儿再去放玻璃碎片,然后又回到技术部,再过一会儿再去处理手枪和玻璃……”

“不用辩驳了,”雅姬冷然道,“我们推断你是凶手,当然还有其他理由和

证据:其一,那支藏在冰箱里的犬笛,上面的指纹虽然有可能已经被你擦掉了,但肯定还残留着你的唾沫,只要我们回去对犬笛进行DNA测试,就能证明你曾经使用过它;其二,我们可以在附近展开大规模的搜索,相信要把杀人凶器找出来,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而那用来射杀死者的手枪上,也有可能找到你的DNA;还有就是商务部里的玻璃、留在现场的铁锤和办公室里的玻璃碎片,这些东西上,都有可能找到你的DNA。”

邱晓雯咬了咬牙,用低沉而坚定的声音说道:“那你尽管把这些东西拿回去鉴定,真的证明那些东西跟我有关的时候,再来逮捕我吧!”

思炫这时已把口中的软糖都吞到肚子里去了。他清了清喉咙,说道:“证据当然不止这些。根据你们三人的口供,在听到玻璃碎裂声和枪声以后,你们三人赶到商务部的办公室,发现商务部没有异常。而这时候,是你把田鹰和梁玄空带到副总经理办公室的。你为什么知道声音是从副总经理办公室传来的?”

“我……”

邱晓雯只说了一个字,就被思炫打断了话头:“还有,为什么警察到场以后,你一直把手放在裤子的口袋里?是因为你的其中一根手指,在放玻璃碎片的时候,被玻璃划破了,你敢把手拿出来吗?”

“哼,我只是……”

思炫还是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当然,你会说,即使有伤口也不代表什么,那伤口是你之前不小心被其他玻璃划破的。但是,如果让鉴证科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就能发现你的伤口上会残留着跟那满地的玻璃碎片一样的成分。

“最后,还有一个对你来说足以致命的证据:我在办公室里的其中一块玻璃碎片下,找到了一根棕褐色的长头发。我和宇文雅姬,一找到那根长头发,马上就锁定你是凶手了。你当然可以不承认那根头发是你的。可是你觉得这样有用吗?要证明那根头发是你的,对于警察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这个你应该非常清楚吧?”

邱晓雯听到这里,终于像泄了气的气球一般,长长地叹了口气,低下了头。

“是余增志害死了我的表妹!我的表妹叫姚彩儿,本来是这里的员工。余增志,那个狗娘养的垃圾,都已经是有妇之夫了,还来引诱彩儿。终于彩儿不

可救药地爱上了余增志那个浑蛋。但余增志却不肯跟老婆离婚,还要跟彩儿分手。彩儿呀,我善良的表妹呀,她根本不知道,世界上会有这样卑鄙无耻的爱情骗子,她根本无法接受,自己所憧憬的爱情,竟然如此儿戏,如此丑恶!她接受不住打击,竟然自杀了……呜……

“是的,我所以到这家公司来,就是要为彩儿报仇!彩儿和我一起长大,我们相依为命,感情十分深厚。我不能让彩儿白死!我要让把我最亲最爱的人害死的浑蛋血债血偿!把那浑蛋干掉,我是不会后悔的!我既然决定了要杀人,我就没想过自己能逃得过法律的制裁。只是我万万没想到,我苦心构想了一个星期的诡计,竟然被你们这么轻易地破解了。”

邱晓雯被宇文雅姬带回公安局了。慕容思炫也随警车而去。他在离去前,最后还望了梁玄空一眼,目光之中,似乎带着深意。

“彩儿呀,你是那么的美丽,你是那么的温柔,对我来说,你如女神一般。我不奢望能成为你的男朋友。是呀,像我这种永远无法引人注意的男人,怎么配得上你?只要能在远远的地方望着你,偶尔跟你说上一两句话,我就心满意足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胸口似乎被什么压着似的,很是难受。

“可是,你为什么会爱上余增志呢?大家都知道,他是有妇之夫,他是花花公子!唉,不过,算了,你喜欢就好。只要你能生活得快乐,我就会感到十分欣慰了。但……但……余增志那浑蛋竟然那样对你……彩儿呀,你为什么要自杀?为了那个浑蛋,值得吗?呜……”

他想到这里,提起微微颤抖的手,摸了摸放在办公桌抽屉里的那一把尖刀,喃喃自语:“我本来想为你报仇,杀掉那个可恶的男人。可是……我竟然连为你报仇这样的事,也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唉,我只是想最后为我深爱的女人做点事情,却终究没能成功。我真是一个失败的男人啊!”

正在这时,一个男人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索:“梁玄空,怎么在发愣?还不走?”

那男人叫田鹰,是他的同事。

他应答了一声,把尖刀放好,站起身来,走到田鹰旁边。突然,他发现田鹰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黑色的名片。

“鸿记道具专卖店”!

他认得这张名片,因为他也有一张。几天前,他就在这家专卖店里,买下了一把尖刀。

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只见田鹰紧紧地盯着他,脸上露出了无比复杂的神情。

刹那间,他似乎忽然想通了一些什么似的。他对田鹰微微一笑,淡淡地说:“或许所有一切,冥冥之中,早有主宰,轮不到我们去安排。”

他说罢,转过身去,大步离开,把怔怔出神的田鹰留在后头。

档案6

电影院毒杀事件

刚走进麦当劳,手机便响起来了。我拿起手机一看,是嘉怡打过来的。

“喂,嘉怡,”我接通了电话,高兴地说,“我已经到麦当劳啦,你到哪啦?”

“清凝,对不起啦,”电话里,嘉怡有点抱歉地说,“我不能陪你看电影了。”

“怎么啦?”我收起笑容问道。

“乐华刚刚打电话约我,你知道的,这可是非常难得的呀。我每天盼星星盼月亮,就是在盼望乐华找我……”

“好啦!”她还没说完,我粗鲁地打断了她的话,不悦道,“有异性,没人性。哼,我不想跟你说话,再见!”接着挂了电话。

唉,怎么办?连电影票也买好了,难道要自己一个人看电影去?

我一边想一边把电影票拿出来,看了看票上的时间,再看了看手表,心中颇为焦急。

忽然一瞥眼间,我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举动奇怪的男子。那男子一个人在角落,蹲在椅子上,一边咬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望着前方。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整齐地放着五个甜筒和一只黑色的手表。那五个甜筒都是在麦当劳里买的,而那只黑色的手表是一块钢表,连表带也是黑钢所造,看上去极沉极重。

“他想要干什么?”我心中好奇,不由自主地向他走近了两步。

走得近了,我便看清楚他的容貌了:他看上去和我年龄相仿(我今年十九岁),头发有点杂乱,神情呆滞,但五官却颇为俊美。如果他能整理一下头发,再换上神采飞扬的表情,那可算得上是一个相当帅气的男生。

忽然他一手拿起一个甜筒,以极快的速度往嘴里塞,几秒后,他又拿起另一个甜筒,猛地塞到嘴里。几十秒后,桌子上的五个甜筒被他席卷一空。紧接着,他迅速地抓起那只黑色钢表,眼睛紧紧地盯着表面,神情十分严肃。

我看着他的怪异举动,目瞪口呆,再也忍耐不住,走到他跟前,问道:

“你在干什么?”

他抬头望了我一眼,说道:“三十六秒!”

“什么?”

“我打破自己的纪录了!我三十六秒就能吃下五个甜筒了!比我之前最快的速度还快了三秒!”男子的声音似乎有点兴奋,两眼发出异样的光芒。

晕倒,世界上竟然有这种奇怪的人,今天可真是大开眼界了。

“你真有趣,”我笑道,“我该走了,再见。”

男子向我摆了摆手,随口说道:“再见。你是要到银逸影城看七点的《功夫熊猫》吧?”

我点了点头,忽然脑中一震,微微一惊,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男子瞥了我一眼,淡淡说道:“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呀。”

“不!”我有点激动,“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我刚才看到你从口袋里拿出两张电影票,然后又放回口袋里,因为你有电影票,所以我知道你是要去看电影。”男子慢悠悠地说道。

我点了点头。

男子接着说:“离这里最近的电影院,就是在这里五楼的银逸影城,所以我想你是要到银逸影城去。而且,附近的其他几家电影院,电影票的形状跟你手上的电影票的形状不同。”

我“哦”了一声,心里有点佩服这个男子,口上却道:“哼,原来是瞎猜的。那你怎么猜到我要看《功夫熊猫》?”

我说他瞎猜,他却不生气,舔了舔嘴唇,淡淡说道:“你把电影票拿出来的时候,看了看手表,所以我猜测你要看的场次马上就要播映了。但另一方面,你却又有时间看我吃甜筒。现在是六点半,因此我推理你是要看七点的场次。刚才我在麦当劳外的宣传海报上看到,今晚银逸影城七点的场次,就只有《功夫熊猫》。”

我心中惊讶不已。他竟然具有如此细致的观察能力和如此高明的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简直比我小说里的侦探还要厉害!

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接着又说:“我还留意到你在接了一通电话以后,愉快的表情忽然变得十分生气,因此我猜测本来约好和你一起看电影的朋友,临时有事不能来了。”

什么?竟然连这个也能猜到?简直是神乎其神呀!

我呆呆地望着他,半张着嘴巴,好几秒后才回过神来,说道:“不错嘛。你叫什么名字?”

“你呢?”他问。

“我叫清凝。”

“哦,”他冷冷地说,“我叫慕容思炫。”

“慕容思炫?这名字好奇怪,哈哈。”我笑呵呵地说。

但慕容思炫却好像一点也不生气,神情木然,像死人一般。

“对了,慕容思炫,要不你陪我看电影吧。”我说。

“你男朋友爽约,你就找我做替补?”慕容思炫说。

“哈哈,大侦探终于猜错一次啦!我没有男朋友,我本来是约了一个女性朋友,不过她的心仪男生突然约她,所以她就不管我了。走吧,你陪我看电影,看完电影后,我请你吃甜筒。”

慕容思炫望着我,神情极为认真。我被他看得满身不自在,问道:“你看什么呀?没瞧过美女吗?”

慕容思炫一本正经地说:“不吃甜筒,我要吃草莓新地。”

这慕容思炫的身高本来有一米七五左右,比我高出十厘米,但他却喜欢低着头、弯着腰走路,以致我俩并肩而行的时候,他跟我的高度几乎一样。

不一会儿我们来到银逸影城,买了两瓶饮料,等候了几分钟,便可以进场了。我们的位置是第十排的十五座和十六座。

带票员是一位二十四五岁、眉目清秀的长发女孩。她的脸上带着温柔热情的笑容。

我们进场的时候,播映厅里空无一人。我对慕容思炫说:“好冷清哦。”

他点了点头,却没有答话,望着空白一片的电影屏幕愣愣出神。

过了一会儿,有一对情侣手拉着手走了进来。那男子二十五六岁,染着金色的头发,穿戴十分时尚,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个黑色的大杯子——那是麦当劳庆祝奥运即将举办而推出的一套五款的奥运杯。至于那女子,二十二三岁,短头发,瓜子脸,手上拿着一瓶绿茶,同时还挽着一个手袋。

他们进场以后,带票员把他们领到后排去了。他俩的座位在我们所在的位

置后几排的地方。

不一会儿电影开场了。开场不久,又有一个人走进来。这人个子高大,大概有一米九,戴着一顶太阳帽,从我们身边走过,往后排走去。

接下来,再没有其他人走进来了。这一场电影,不算带票员的话,就只有五个人在观看。

电影播放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候,那对情侣忽然手拉着手,从我们身边走过,看样子是要上洗手间。几分钟后,男子回来,回到座位上去。他的女朋友却没有和他一起回来。

又过了几分钟,突然听到后面不远处的地方好像传来“砰”的一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上。我在全神贯注地看电影,没有留意。慕容思炫却回过头,看了好一阵。

大概又过了十分钟,那女子也回来了,在我们身边走过。

慕容思炫还在望着后方,低声说道:“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没好气地说:“有什么不对劲啊?别管人家啦,快看电影吧……”

“啊——”我话没说完,忽然那女子大叫一声,声音尖锐之极,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慕容思炫一下子跳起来,走到后排,向那女子问道:“怎么回事?”

那女子惊魂未定,急促地喘着气,几十秒后,才稍微缓过一口气,颤声说:“我、我男朋友倒在地上了……他、他好像死了……”

“什么?”后排那个戴着太阳帽的高个儿男子也走过来,“大家不要动!我是警察!”

接着,他又对站在大厅门口的带票员说道:“你快去把大厅的灯打开!如果真的是发生了谋杀案,杀人凶手可能还在这里!”

播映厅的灯打开了。我看清了那个戴太阳帽的警察的样子,不禁惊讶道:“沈刑警,是你?”

他叫沈傲天,是一名刑警,我跟他见过几次。说真的,我很不喜欢他,因为他目中无人,态度总是十分嚣张、不可一世。

“哦,清凝?你怎么会在这里?”沈刑警问道。

“我来看电影。”

“嗯。”沈刑警点了点头,不再理会我,走到那个倒地的男子跟前。我的目光跟着他的身影移动,只见那个男子横躺在座位前,面容扭曲,脸色粉黑,连舌头也伸了出来。

他死了!看样子,像是被毒死的。

沈刑警拿出手机,请求刑警队派来支援部队。

我走到他跟前,轻声问道:“沈刑警,要不把姐姐叫来吧。”

沈刑警剑眉一竖,冷冷地说:“这样的案子,我自己能侦破,用不着惊动副队长!”

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说话,回到慕容思炫身边。

在支援部队到来以前,沈刑警向在场的人进行了问讯。

那带票员叫杨唯唯。那情侣中的女子叫黎希莹,而她的男朋友,也就是死者,则叫朱智凌。

黎希莹一脸惊惶,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刚才,在电影播放了一半的时候,智凌说想上洗手间,我说我也想去,于是我们一起走到大厅门口附近的洗手间。在洗手间里,不知怎的,我的肚子忽然很不舒服,于是我打电话跟智凌说,我的肚子不舒服,叫他先回去看电影。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我从洗手间出来,回到座位上,却发现智凌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带票员杨唯唯和我证实了黎希莹的口供跟我们所看到的情况基本吻合。

问讯到了这里,支援沈刑警的警察们来了。沈刑警让他们封锁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侦查。

根据初步判断,死者朱智凌是中氰酸钾毒而导致窒息死亡的。

凶手投放毒药的地方也很快找到了:就在那个在麦当劳买的黑色大杯子里的汽水中。

凶手是谁?最大的嫌疑人自然是死者朱智凌的女朋友——黎希莹。

沈刑警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对黎希莹厉声问道:“是你把氰酸钾投放在死者的杯子里的?”

黎希莹脸色一变:“当、当然不是啊!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那个杯子!”

“真的?”沈刑警一脸怀疑。

“你可以找人检查一下那个杯子呀,杯子上肯定没有我的指纹!”黎希莹理

直气壮地说。

男朋友刚死了,她好像一点也不伤心呀。

沈刑警“哼”了一声,吩咐下属把杯子拿去检验。

他接着又说:“你可以戴上手套去投毒,这样杯子上就不会留下你的指纹了。”

黎希莹咬了咬下唇:“我根本没时间投毒。我和智凌在这里楼下的麦当劳买了这杯汽水后,智凌就一直把杯子拿在手上,我碰也没碰过。到了这里,智凌一直在我身边,我根本没有投毒的机会。你不会认为我是趁他不注意,戴上手套,偷偷地把杯子的盖子打开,把毒药放到汽水里,然后再把盖子盖起来吧?要做这么多事情而不让他发现,除非他是白痴!后来我们一起上洗手间,虽然离开座位的时候,是他先走,我跟在后头,但那也只是一秒的时间,我根本无法投毒。而在我从洗手间出来后,他就中毒身亡了。警察先生,现在你明白了吧?我根本不可能是投毒的人!”

我插话道:“会不会是你们在麦当劳买下这杯汽水前,杯子里已经被放下毒药啦?”

慕容思炫却说:“他们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朱智凌在喝汽水。也就是说,至少在那个时候,杯子里是没有毒药的。”

沈刑警“哦”的一声,若有所思:“这么说,凶手是在电影开始以后才投毒的?”

黎希莹忽然提高声音,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就是你们其中一个!你们一定是在我和智凌上洗手间的那段时间里投毒的!”

她话音刚落,刚才把杯子拿去检验的警察回来了。经过检验,那杯子上有朱智凌的指纹,此外还有几组指纹,估计是属于麦当劳的工作人员的,而黎希莹的指纹果然不在上面。

“我早就说了嘛,杯上是不会有我的指纹的!”黎希莹大声说,“你们可以拿这杯子去检查一百次、一千次,别说指纹,即使是我的一个细胞,也不可能残留在这杯子上,因为我自始至终都没有碰过这个杯子!”

沈刑警脸色一沉,重重地“哼”了一声。

我说道:“咦,这可奇怪了!首先,凶手是在朱智凌走进播映厅以后,才往他的杯子投毒的。我和慕容思炫一直待在一起,当然不可能是凶手,带票员

杨唯唯没有接近过那个杯子,也不会是凶手,沈刑警当然也不会杀人。这么说,最大的嫌疑人就是黎希莹。可是,她的确完全没有投毒的时间,而杯子上,也真的没有她的指纹。那么,凶手到底是谁?他(她)又是怎样把毒药放到死者的杯子里的?”

我说到这里,在场的众人都向我望来。我心中沾沾自喜,故意停顿了一下,才一字一字地说:“这是一宗‘不可能’犯罪呀!”

“什么‘不可能’犯罪?”沈刑警打断了我的话,没好气地说,“清凝,别玩小孩子的侦探游戏了!这是一宗真正的谋杀案!好了,所有相关人员,都先跟我们回公安局吧!”

慕容思炫冷冷地“哼”了一声,淡淡地说:“多此一举。案件都侦破了,还跟你回去干吗?”

沈刑警怒道:“你说什么?”

慕容思炫扭动了一下脖子,慢慢地说:“凶手是谁,凶手是怎样投毒的,这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难道你还不知道?”

沈刑警怒“哼”一声:“你以为你是谁啊?福尔摩斯啊?”他一转头,对身后的两名警察说道,“把他们带回去。”

“等一等!”我说,“沈刑警,你先听一下慕容思炫要说些什么嘛,他的推理能力很棒的,说不定,他真的知道凶手是谁呢。”

沈刑警皱了皱眉头,望着慕容思炫,冷然道:“好,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有话就说!”

慕容思炫从口袋里拿出一颗水果糖,慢慢地放到嘴里,舔了舔嘴唇,才说道:“清凝分析得不错,谁也没有投毒的机会,连唯一能够接近朱智凌手上的杯子的黎希莹,也似乎是清白的,因为表面上来看,她也的确没有投毒的机会,再说,我相信无论把那杯子怎么检验,也不会检验到杯子上有她的DNA。

“也就是说,朱智凌所买的汽水里,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放进毒药!

“但事实上,朱智凌的确被毒杀了。为什么呢?除去其他可能,唯一的解释是:被放毒药的,不是朱智凌在麦当劳买的那个杯子,而是另一个杯子。也就是说,现在留在现场的、被你们拿去检验的那个杯子,根本就不是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里买的那个杯子。凶手把混有毒药的杯子,跟朱智凌手上那没有毒

药的杯子掉换了,让朱智凌喝下有毒的汽水而中毒身亡。”

我听得连连点头:“的确有这个可能!”

沈刑警问:“是谁把杯子掉换的?”

“能把杯子掉换的,只有一个人。”慕容思炫说到这里,紧紧地盯着在场的其中一人,用近乎冰冷的语气说道,“那就是你——带票员杨唯唯!”

“啊?”带票员杨唯唯——那个眉目清秀的长发女孩,见慕容思炫紧盯着自己,连脸色也变了,颤抖着声音说,“你、你说我是凶手?我、我怎么可能把杯子掉换呢?你们都看到的,我把他们两人带到十五排后,就再也没有接近过他们。我根本没有机会把杯子掉换。”

“你有,”慕容思炫不慌不忙地说,“你有到过他们附近的地方,只是我们看不到。”

“怎么可能看不到?”杨唯唯争辩,“我又不会隐形。”

“你在我们进场以前,就到过十五排附近。”

慕容思炫话音刚落,杨唯唯的面容微微地扭曲了一下。

慕容思炫转过头来,对黎希莹说:“让我看看你的电影票。”

黎希莹把电影票交给慕容思炫。慕容思炫只看了一眼,就说道:“哦,是十五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杨唯唯在我们进场以前,就把一杯投放了氰酸钾的麦当劳汽水放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也就是案发后大家发现有毒的黑色杯子的地方。”

我一边举手一边说道:“我有问题。”

慕容思炫似乎有点不满我打断他的话,瞥了我一眼:“什么?”

“如果杨唯唯早就把有毒的汽水放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那当朱智凌和黎希莹进场的时候,不是会看到座位上放着一杯汽水吗?他们不会觉得奇怪吗?”

慕容思炫嘴角一扬:“他们是不会看到那杯有毒的汽水的,因为杨唯唯没把他们带到十五排。”

我惊呼一声:“什么?”

与此同时,杨唯唯脸上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慕容思炫乘胜追击:“杨唯唯把朱智凌和黎希莹带到十四排,就跟他们说,到了。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去质疑带票员的,带票员说到了,那就是

到了,也就是说,这里就是十五排了。而坐下以后,他们更加难以发现自己坐在第几排,因为只有在每一排第一个座位旁边,才会标记这里是第几排。换句话说,他们一直坐在第十四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上,却自以为坐在第十五排了。”

慕容思炫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后来,朱智凌和黎希莹上厕所,朱智凌独自回来,这时候没有带票员给他带路了,他唯有根据每一排第一个座位旁边的标记来判断哪一排是第十五排。终于他找到了真正的第十五排,可是他不知道,那里有一杯放了毒药的汽水在等待着他。”

我两手捂嘴:“太可怕了!”

慕容思炫却不理会我,向沈刑警问道:“刚才看电影的时候,你坐在哪一排?”

沈刑警没想到慕容思炫会突然跟自己说话,愣了一下,才说道:“最后一排呀。”

“这就对了,我们坐在第十排,而你坐在最后一排,所以虽然朱智凌是从第十四排离开,然后回到第十五排,但我们却不会发现其中的蹊跷,因为他离我们有一定的距离;而对于他来说,由于我、清凝和你,离他有一定的距离,无法成为他的参照物,所以他回来以后,坐到第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也不会觉得奇怪,不会发现自己所坐的地方跟刚才不同了,因为参照物都离十四排和十五排有一定的距离。”慕容思炫有条不紊地解答。

我随着他的分析,脑袋急速运转,不断地思考,忽然心中又产生了一个疑问,于是又举起手来,说道:“我又有问题。”

不等慕容思炫答话,我自个儿说起来:“照你这么说,现在在第十四排的二十三座上,不是该放着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买的那杯没有毒的汽水吗?可是,好像没有呀。”

慕容思炫点了点头:“你的心思很细密。那杯汽水被人带走了。”

“被谁带走了?”我冲口问。

慕容思炫身子一转,直指黎希莹:“就是她,黎希莹!”

黎希莹被慕容思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后退了两步,结结巴巴地说:“我……我……”

同时我问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慕容思炫冷冷地说,“她是杨唯唯的帮凶!她们两人合谋,把朱智凌给毒杀了!”

“黎希莹买了电影票以后,通过手机短信,告诉杨唯唯他们的座位是十五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当然,短信可能已经被她们删除了。但只要在一个月内,到移动或联通的数据库调出数据,就能查到短信内容,证实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杨唯唯收到短信以后,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放了一杯有毒的汽水。当然,她有充足的时间去处理那个杯子,确保自己的指纹不留在上面。

“同一时间,黎希莹和朱智凌在麦当劳里买了一杯同样的汽水,黎希莹完全可以去碰那杯汽水,因为最后出现在警察面前的,不会是那杯汽水。

“进场以后,杨唯唯把黎希莹和朱智凌带到十四排。黎希莹故意走在前面,坐到里面的座位——二十四座上,把二十三座让给朱智凌。于是朱智凌把汽水放在十四排二十三座的座位上,而这时候,十五排二十三座的座位上,也有一杯外形一样的汽水。

“刚才黎希莹说,在电影播放了一半的时候,朱智凌说想上厕所,而事实则有可能是,黎希莹对朱智凌说她要上厕所,并让朱智凌陪她去。在离开前的那一瞬间,黎希莹把放在十四排二十三座上的杯子放到了自己的手袋里。是的,黎希莹的手袋这么大,要把杯子放进去是绰绰有余的。

“只要检查一下黎希莹的手袋,就可以找到汽水成分,从而证明黎希莹的手袋的确是放过盛着汽水的杯子的。

“在朱智凌走进厕所后,黎希莹就把手袋里的杯子交给杨唯唯,让她拿去处理掉。而她自己则走进厕所,给朱智凌打电话,说自己肚子不舒服,让他先回去看电影。接下来,她只需要一直待在厕所里,等候朱智凌自己喝下有毒的汽水就大功告成了。

“我相信,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买的,那个有着朱智凌、黎希莹和杨唯唯三人的指纹的杯子,此刻就在附近的垃圾箱里。警察要把它找出来,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朱智凌回到播映厅后,走到真正的第十五排里,拿起被掉换的汽水,喝了一口,中毒身亡。杯子上属于他的指纹,就是那时候被印上去的。而我们所

听到的‘砰’的一声,就是他倒地的声音。

“另外,我想,在第十四排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的位置上,会有朱智凌和黎希莹的指纹和DNA,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慕容思炫说完,长长地吁了口气,望着低下了头的黎希莹和杨唯唯,神情木然,目光异常冰冷。

黎希莹和杨唯唯认罪了,并且承认她们的确是用慕容思炫所说的方法毒杀了朱智凌。

黎希莹的杀人动机是因为她发现朱智凌一脚踏两船,除她以外,还有另一个女朋友,至于杨唯唯,以前曾经是朱智凌的女朋友(当时她是短头发的,现在留着一头长发,所以朱智凌没能把她认出来),后来惨遭抛弃,一直耿耿于怀,没能把这个又爱又恨的人放下。

沈刑警把两女带回公安局去了。他离开前,很不服气地对慕容思炫丢下一句:“小伙子,运气不会总跟着你的。”

离开电影院,我和慕容思炫又来到麦当劳,我请他吃了一个草莓新地。

“喂,你还真不错嘛,竟然可以凭推理把犯人找出来,还能抽丝剥茧地把犯人的作案过程推理出来。我一直以为这种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呢。”我对他称赞道。

他一边吃着草莓新地,一边望了我一眼,淡淡地说:“现实世界之中,也有侦探存在。”

“你看你,吃得连嘴巴也变成红色了。”我笑呵呵地说着,拿出一张纸手帕,帮他把嘴边的冰激凌擦掉。

他却有点不好意思,把脑袋扭到另一边去。

离开麦当劳,他对我说:“我回家啦,再见!”

“喂!”我叫住了他,“你不送我回家吗?”

他回头望了我一眼,不解地问:“为什么要送你回家?”

“你是呆子呀!连这个也不懂?”我大声说,“这么晚了,我一个女孩子回家很危险的。”

“哦。”

“走吧,送我回家!”我强制性地抓住他的手臂,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望了他一眼,看着他那副没有喜怒哀乐的呆滞表情,我的心中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不禁说了一句:“到底该说你是智商极高的天才呢,还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

路行中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我说,我有时间就约他出来玩。他说随便。

不一会儿到我家了,不知怎的,想到跟他——这个只认识了几个小时、行为怪异的人即将分别的时候,我的心里竟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到了。”我说。

“再见。”他丢下一句,准备离开。

“等一等!”我叫住了他。

“怎么啦?”

“你以侦探自居,那么我再让你推理一个事情。如果你能把这个事情推理出来,我就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下次请你吃十个草莓新地。”

他对我的话感兴趣了:“好,你说。”

“你能不能推理到我姓什么?”我给他出了一个难题。

这个难题是根本无法解答的,哈哈。

没想到他却煞有介事地说:“你让我推理你的姓氏,由此可见,你的姓氏有点特别,不是那么容易猜到的。所以我猜,你的姓氏应该和我一样,是复姓。”

“哦?”我吃了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难得地轻轻一笑,接着说:“根据我的推理,你的姓氏应该是东方、上官和宇文的其中一个。”

我听了这句话,瞪大了眼睛。

他不等我说话,淡淡一笑:“根据我的进一步推理,你应该是复姓宇文,对吧?你的全名就叫宇文清凝。”

“啊!”我大叫起来,“不可能!你怎么可能猜到?你是怎么推理到的?”

他却没有回答我,转过身子,摆了摆手,径自向远处走去,给我留下了一个谜团,也给我留下了一个无法入眠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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